白瑾无在泡茶。
莫惊春不客气地在对面坐下,“三个杯子,还有人要来?”
“只是顺手为之。”白瑾无微笑,“你想知道什么?”
莫惊春猝不及防被震了一下,他做好了和白瑾无纠缠许久的准备,事先预设了对方多种狡辩的借口,可没想到茶还没喝一口,白瑾无竟直接入了正题。
他想知道什么?
他等这场对话等了百年,原来真正说起时可以这样平静。
莫惊春身居高位多年,此刻呼吸都有些紊乱,“我问,你就会回答吗?”
白瑾无仍是那副从容不迫模样,他微微一笑:“我答,你会信吗?”
“你亲口说,我就信。”
莫惊春问:“你杀了沈明欢?”
他与沈明欢认识得早,当年的事情他也知道一点。玉笙寒说他遭遇了瓶颈,始终无法突破至渡劫后期,请求与沈明欢切磋对战,沈明欢欣然应允。
他们约在东海。
沈明欢常和玉笙寒切磋,玉笙寒能有现在的身手修为半数功劳在沈明欢,但是他们以往的切磋更像是玩闹,如今既是为了破境,那还是得正式一点。
两大渡劫交手,担心波及到他人,故而才专程选在了东海。
可是沈明欢再没能回来。
莫惊春从前就不喜欢玉笙寒,他觉得那人阴沉沉的,像是寻常画本里的反派,“看着就不像个好人,迟早会变坏。”
沈明欢听完很不满:“小黑,不许这么说,小楼只是不爱笑而已。”
“莫”音同“墨”,从土从黑,沈明欢于是开心地叫他“小黑”,正好和白瑾无的“小白”凑一对。
至于“小楼”来源于玉笙寒的名字。
小楼吹彻玉笙寒。
莫惊春闻言暗自吐槽,玉笙寒不仅不爱笑,还不爱说话,不爱理人,这种情况难道正常吗?
可他不敢说。
沈明欢这人,虽然看过了世上最多的苦难,但仍旧固执地相信人类的善良。
偏偏他实力强,遭受不到江湖的毒打,而他们也舍不得教他这些。
后来莫惊春无数次后悔,如果能重来一次,哪怕惹沈明欢生气,他也要将“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几个字揉碎了塞进沈明欢的脑子里。
那样,这人或许就不会死。
第230章 我亦飘零久(17)
茶气氤氲, 模糊了白瑾无的眉眼。
然而这对以神魂视物的莫惊春并不影响,他清晰地看见对面的人神色平静,并不因这句问话、这个名字而有半分情绪起伏。
困在过往的好像只有他一个, 莫惊春莫名有些怒气。
白瑾无淡淡道:“是。”是他杀了沈明欢。
“凭你这大乘修为?沈明欢渡劫圆满,距飞升仅一步之遥,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杀得了他?”莫惊春陡然激动。
白瑾无抬眼看他:“你说会信, 如今我说的都是实话, 你却又不信。”
这要他怎么相信?相信他们瞎了眼,白瑾无原是个狼心狗肺之徒?还是相信沈明欢确实死了,再无复生可能?
他怎么能相信。
心脏上仿佛空了一块,冷风空洞地呼啸而过, 让他从骨髓里泛着寒意。
覆眼白绸忽然湿了一块, 莫惊春咬牙, 起身揪着白瑾无的衣领质问:“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惊春。”白瑾无任由对方施为,就保持着被揪住衣领的别扭姿势不做反抗。
他露出一个苦涩又隐含绝望的笑容,眼神哀伤而痛苦。
他说:“这个世界是一本书。”
你知道吗?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假的, 不过是事先预设好的话本。
在故事里, 你我的命运早已写就。
那是不容反抗的天命。
故事的主角是白瑾无,反派是玉笙寒,所以他们必须决一死战,而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所以玉笙寒也将必须死在白瑾无手里。
之后又该如何安排主角的轰烈退场呢?故事里也写好了他的结局:救世而死。
让他们战战兢兢、忌惮万分的天地大劫不过也只是书中的寥寥几语,落到他们身上,就成了一座躲不过的大山。白瑾无杀了玉笙寒,毁了碧落,成为神域最至高无上的存在, 他却放弃了这份尊崇,以身祭了天道,换大劫消弭,人族延绵不绝。
唯有这样,他的牺牲才足够动人,这个故事才足够精彩。
白瑾无声音平静:“你应该也能感觉到你的实力被束缚了,不是因为你的修为是灵力灌体得来的,而是……你本不该突破渡劫。”
“在故事里,从始至终只有三个渡劫期,未来的我、玉笙寒、岳擎,你是意外。”
一个是主角,一个是最终大反派,一个是炮灰。
所以洛惊鸿无法突破,不是因为她资质不足,不过是因为她身上没这段戏份。
——他们的未来、他们所能到达的远方、所能看到的风景,早在他们还没出生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尘埃落定。
莫惊春呆坐了很久,惊悸随着白瑾无的讲述漫过四肢百骸,竟渐渐产生一种麻木之感。
他想说话,张嘴才发现喉咙一片干涩。他伸手端起茶水,仰头大口地一饮而尽,然而才喝两口便被呛到,他狼狈地连连咳嗽,剩下半杯茶水洒满了衣襟。
莫惊春声音带着咳嗽过的沙哑:“你说这么多,和你杀了沈明欢有什么关系?”
白瑾无顿了顿,露出一个似喜似悲的复杂笑意:“你还不明白吗?莫惊春,这个故事里,没有沈明欢。”
沈明欢的出现是比莫惊春还要大的意外。
他是这个虚假的世界里,唯一真实存在的鲜活。
泥泞浑浊的浅滩容不下翱翔九天的龙,这个世界配不上沈明欢。
莫惊春瘫软在椅子上,犹如浑身都失去了力气,良久,他问:“故事不能更改吗?”
白瑾无平静道:“不能,我们的世界就是这个故事,我们只能演完,故事毁了,神域也将不复存在。”
*
飞舟行驶了一夜,沈明欢三人踏着旭日的晨晖进了一个普通的小城。
江云起年纪小,又是偷跑出来的,身上本就没多少钱,又为了寻找林遥川全都花在打听消息上了,如今身无分文。
有钱人林遥川当仁不让,带着他的两个穷兄弟去了城里最好的客栈,大手一挥定了三间上房。他们三个也算是在生死关头来回蹦跶了不少次,是该好好休息一下。
沈明欢带着满腹心事回了房间,他刚掩上房门,便察觉屋内多了一道气息。
沈明欢叹气,温和道:“洛姑娘,好久不见。”
洛惊鸿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他发问,而是悄然出现在这个小屋子里,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态度——她认定这人就是沈明欢,又见他不愿暴露身份,所以她在帮他。
沈明欢不知洛惊鸿的自信从何而来,他本可以继续装作沈书演下去,可莫名良心作痛,他终究还是没有否认。
洛惊鸿现出身形,朝沈明欢盈盈一笑。
小城的客栈条件一般,但在她这一笑之下,竟也生出几分珠光宝气的雍容华贵。
美如秋水,蓬荜生辉。
“你怎么叫我洛姑娘了?”洛惊鸿好奇问。
沈明欢喜欢给人取些奇奇怪怪的名字,他偏爱以“小”字开头,也不问对方是否同意,像是称呼小宠物,态度随意又轻慢。
但是被他这么称呼的人都没意见。
小白、小黑、小楼,放到她身上,就变成了小矮子。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年少时曾为心上人这个带着戏谑的称呼哭过好几次,每次都下定决心不要喜欢这个人了,可是哭完之后,她又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再次爱上他。
她不是一直喜欢沈明欢的,她喜欢过沈明欢无数次。
爱意随风疯长,无数次的爱相迭加,又岂止是时光能够轻易消磨的。
沈明欢无奈拱手:“在下从前多有得罪,冒犯了姑娘,还请姑娘原谅。”
洛惊鸿眼神中满是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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