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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宋卖火锅(2)

作者:孟冬十五 时间:2020-11-10 09:34:11 标签: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刘氏一脸歉意,“南哥儿,这事说到底是我家妞妞惹出来的,婶子代她赔个不是……二郎也是好心,你可千万别怪他。”
  司南勾起笑意,“婶子言重了,妞妞性子软,又是女娃,二郎护着她是应该的。”
  刘氏怔怔地看着他,总觉得眼前的司大郎有哪里不一样了。
  刘氏走后,司南转身回了院子。
  院子非常小,将将种下两陇菜,西墙下搭着个草棚子,棚内垒着灶台,灶台上拿泥糊着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可以说是司家目前最值钱的家当。
  谁能想到,一年前司家还是潘楼南街最富裕的人家,住的是两进的大院子,开着临街的大酒楼,还经营着官办酒坊。
  司南的父亲司旭因生得俊美,又是秀才出身,被人称为“玉面掌柜”。
  他为人精明,又不失道义,二十岁弃文从商,短短十余年便将司家酒楼开得风生水起,是当之无愧的白手起家,黑、白两道提到他,无不竖起大拇指。
  只是,朝廷的酒税一日重过一日,粮价更是见风涨,酒坊接连亏损,到后来甚至要用酒楼的营利贴补。
  但凡司旭自私些,将酒坊停掉,便能及时止损。然而,想到店里的伙计、下面的脚店都指着这点银钱养家糊口,司旭怎么都狠不下心。
  为了谋求出路,他铤而走险,远去西域寻求葡萄酒的酿制方子,没承想竟有去无回。
  多方打听才知道,商队在边境遇上了风沙,连人带马被活埋。
  司南的母亲不信邪,将两个儿子托给公婆照料,毅然远去西域,寻找夫君。这也是位奇女子。
  她姓月,司旭平日里喊她“八娘”,亲昵时叫“玲珑”。
  月玲珑并非小门小户养出来的乖乖女,而是司旭当年四处行商时结识的江湖女侠。
  在原身的记忆中,不止一次看到母亲像《水浒传》里的武松那样甩着长棍晾衣服,也不止一次看到她把父亲揪起来扔到树杈上挂着。
  只是,每当提起娘家,月玲珑总是讳莫如深。
  月玲珑走后,祖父母日夜担心,相继病倒。半年间,两位老人寻医问药、过世安葬,生生掏空了司家家底,只剩下这个小院子。
  司南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推门进屋。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郎君正抱着手臂,一脸戒备地坐在迎门的主位上,明明紧张得睫毛乱颤,愣是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便来”的气势。
  司南挑了挑眉,把他拎起来放到旁边,自己占了一家之主的位子。
  二郎不服气,嗖地一下跳到地上。
  小爪子将将碰到司南,就被他轻轻松松一个格挡,转而揪着后领提了起来。
  像抓小狼崽似的。
  二郎缩着脖子,目瞪口呆。
  臭兄长明明三天前还是个软脚虾,怎么摔了一下就变厉害了?
  司南挑眉,“老实了?”
  二郎梗着脖子不认怂。
  司南反倒挺满意。
  以后可以闲着没事打弟弟了,太老实的反倒不好下手。
  “说说吧,怎么回事?”
  “我没错!是于七宝先揪妞妞的辫子,还要抢她做媳妇!我没用力,是他太弱了!”二郎大声说。
  司南掏掏耳朵,“既然没错,你这么心虚做什么?”
  “我没心虚!”
  “不心虚抠什么桌子?”
  “我没抠!”二郎连忙把手撤回去。
  司南笑笑,话音一转:“于小宝抢妞妞做媳妇,关你什么事?”
  “就、就是不行!妞妞才不会嫁给那个蠢蛋!”
  司南挑眉,“你聪明?”
  “反正比那个姓于的鼻涕虫聪明……”
  “你要是真聪明就不会眼瞅着他娘来了还不知道跑——要不是刘婶子护着,你还要让于娘子打一顿不成?”
  “打就打,谁怕她?”
  “白白挨打,这就是你以为的聪明?”
  “她打我,我就打她!”
  “好汉不吃眼前亏,听过没?再碰到这种事,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有账回头算,套麻袋、敲闷棍,花样多着呢,傻子才会上赶着挨揍。”司南慢悠悠喝了口茶。
  二郎见鬼似的看着他。
  这还是那个比瓦子里的女人还臭美、比学塾里的酸秀才还要面子的兄长吗?
  居然教他使阴招!
  司南不用问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捣蛋鬼的心理他可太懂了,他是专门学这个的。
  三天前,司南还是一个大四学生,学的体育教育,正在实验小学实习,带着一群调皮捣蛋的小豆丁。
  篮球架倒下的那一刻,他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把小朋友们护到身下,然后,就穿越了。
  确切说,是鬼差把他勾过来的。
  鬼差说,当初投胎时地府把他和这个世界的“司南”搞混了,正好借着这次机会换回来。
  也就是说,这个身体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司南心里MMP,脸上笑嘻嘻,再三确定不能“将错就错”后,不仅没有任何怨言,还要感谢鬼差大哥辛苦一趟。
  就是这么圆滑!
  兴许是他笑得太灿烂,鬼差一恍神儿,忘了抹掉他的记忆。
  就这样,司南带着现代的记忆“回”到了古代的身体上,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三天的时间,足够司南接受“穿越”的事实了。
  这里是平行世界,社会发展进度比他所在的21世纪慢了九百多年。好在,历史轨迹和中学课本上学过的大体相似,大件事和重要的历史人物也基本相同。
  幸运的是,如今是北宋嘉祐三年,皇帝是宋仁宗赵祯,著名的“背诵默写天团”在朝执政,包拯包青天权知开封府,政治清明,边关安定,寻常百姓基本能安稳生活。
  不幸的是,司南一睁眼就成了破落户,不仅家徒四壁,还带着个小拖油瓶。
  更不爽的是,如今的身体目测顶多一米七,脸蛋奶白奶白的,眼睛黑亮黑亮的,不笑的时候呆呆萌萌,笑起来春光灿烂,整个一极品小受。
  可他是1啊,是1!
  虽然从来没实践过。
  “咕噜噜……”
  二郎黑乎乎的小手捂在肚子上,小脸涨红。
  “饿啦?”司南揪了揪他的小发包,“来,甜甜地叫声哥,哥给你买猪耳丝。”
  二郎并没有很开心,反倒怀疑地看着他,“你真不揍我?”
  “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没有!”
  “你后悔帮妞妞了吗?”
  “没有!”
  “那我为什么揍你?”
  “可是……”
  可是他都习惯了。
  从前每次打架闯祸,不是被爹揍就是被娘揍,有时候是爹和娘一起揍。
  突然躲过一劫,还有点别扭。
  司南敲敲他的小脑袋,“分清是非,落子无悔,这就是爷们。”
  二郎懵懂地看着他。
  臭兄长似乎不像从前那样讨厌了……
  紧接着就挨了个脑瓜崩。
  “把爪子洗洗,等哥回来。”司南眨了下眼,“小手黑黑会被小娘子讨厌哦,小心讨不到可爱的妞妞做媳妇。”
  司二郎:果然还是很讨厌!
  酉初一刻,潘楼南街正是热闹的时候。
  酒家店铺迎门揽客,挑担货郎沿街叫卖,白白软软的炊饼散着热气,香喷喷的炙猪肉刚好出锅。
  夕阳的余晖映着青墙灰瓦,给这座古老的城池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
  转身回望,宫城内的亭台殿阁仿佛只有一步之遥。
  尽管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还是觉得不真实。
  司南笑着摇摇头,走近一处熟食摊,“劳烦小哥来份猪耳,切成细丝,拌酸萝卜。”
  “郎君稍后,马上好。”
  摊主一边麻利地切丝放料,一边暗自纳罕,百年难遇啊,司家大郎对他们这些“下等人”还能有个笑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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