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安静得异常,唐乐从侍应生为难的眼神里读懂了所有,于情于理,顾客至上,他不应该擅自打乱客人的计划。
可唐乐旁睐凌霂泽,他眼里装着一种任谁看了都很难开口拒绝的殷切想望。
没办法,谁让唐乐是心软的神。
他在侍应生说出会让凌霂泽失望的真相之前,二十六年来第一次用唐二少爷的身份滥用私权:“带我们去包厢,最角落的就行,不会闹出太大动静的。”
餐厅内的装饰和布置不难看出,有人打算在今天,在这里求婚。凌霂泽不是迟钝的人,侍应生又是带他们从后门绕小道去的包厢,他多少觉察到了些什么,不好意思地问唐乐,我们是不是不应该来的?
唐乐却说,都已经进来了,点菜吧。
凌霂泽一愣,突然腼腆地笑了笑:“果然跟阿姨说的一样,笑笑好容易心软。”
“别听我妈乱讲。”
“阿姨才没乱讲,我也这么觉得。”凌霂泽把麻袋放到唐乐面前,“这些都是送你的礼物。”
唐乐敢动吗?唐乐不敢动。这麻袋肉眼可见地沾着灰尘和土渍,更别说肉眼不可见的细菌,这哪是圣诞大礼包,根本就是细菌培养皿。他沉默了一小会儿,问凌霂泽,为什么这么多?你有事要求我吗?
“不是的!”凌霂泽身后是一整面落地窗,月亮在他头顶,像一个小小的光圈,“我只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只能挑一些我觉得适合你的。”
“那我的适配性也太高了。”唐乐垂下眼,他的睫毛颤动着,像停了只蝴蝶,他抬眼看向凌霂泽,那只蝴蝶也翩翩飞向他,撞进他的胸口,“你没必要像侦探一样揣摩我的心思,想知道什么,直接问就好。”
凌霂泽用菜单挡住脸,他紧张得有点想吐,声音僵硬得像个零件卡壳的机器人,三岁小孩说话都比他通顺。
外头的求婚进行得如火如荼,《今天你要嫁给我》的bgm隐隐漏了几个音符到他们包厢里。
“我还没见过,你长什么样……能不能,摘下口罩,一秒就行。”
第31章 用科学和数据解释运气
唐斯在夜店嗨得很,跟美女相拥热舞差一点就能亲亲了,偏有不识趣的过来拽了他一把。
“妈个比。”他跟见到鬼似的推开许夏临,超大声质问,“你怎么在这儿?”
许夏临闻到唐斯身上有别人的香水味,不爽到极点,但还能忍。他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你的社交账号是开放权限,换个小号就能看见动态。”
“操。”唐斯指着他的鼻子骂,“你是猎狗吗?一点蛛丝马迹闻着味就过来了。”
“没你说得那么粗鲁,”许夏临很自然地加入了唐斯的圈子,在本就拥挤的沙发上获取一席之地。他往那儿一坐,翘着二郎腿,反客为主的态度让唐斯想警告他以后走夜路小心点,“如果我是猎狗的话,你早就被我强行叼回家了。”
本来今天就烦,为了帮唐非挡桃花被迫自愿在节假日陪老板逛街,回到家没来得及休息立刻又去遛了狗。
不对,不是他遛狗,是奶糕遛他。
遛狗的时候许夏临意识发散,他哥跟唐非的关系他有点看不明白,说不上是进展不顺利,但总觉得怪。
问题肯定出在唐非身上,他哥怎么可能有问题?许秋送是完美的ok?
没吃晚饭的许夏临拉不住撒欢了跑的奶糕,他一边被狗遛,一边想知道唐斯今晚在做什么。
圣诞节,大概是沉醉在哪个姐姐的温暖胸脯里不知人间归处。
打开社交平台看一眼,哟呵,还真是,玩得好嗨一男的。
许夏临就近找了家宠物店托管奶糕,然后用搜引擎识图,再跟着定位找到了唐斯的温柔乡。
许夏临笑着礼貌地问身边的人,不介意我加入你们吧?
美貌不是万能的通行证,但是可以打开这世上许多本没那么容易撬开的大门,许夏临没他哥那么温柔善良,他甚至很乐意在必要的时候做一个卑鄙的人。
他用自己的样貌蒙蔽大家的双眼。
许夏临喜欢只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东西。比如唯一的父母,唯一的兄长,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宠物,唯一的唐斯。他心里清楚,如果换做其他人做他哥而不是许秋送,大概无法忍受他年幼时在父母面前的争宠行径......
原来如此,小时候哥怎么让着我,现在就怎么让着唐非。许夏临突然悟了,是他自己帮许秋送提前适应了跟问题儿童打交道。
想到这里,许夏临难免有感而怀,他给自己倒上一杯,浅浅抿了一口,发现那壶里装的是几乎没怎么被软饮稀释的威士忌,酒精从喉管直冲鼻腔:“三哥,你喝这么浓的酒,小心喝醉了发生事故。”
“谁是你哥,要撒娇回家找自己的哥去。”唐斯像赶苍蝇似的挥舞双手。
许夏临低落消沉地看着唐斯,琥珀色液体在他手中的杯里微微摇晃。优雅且忧郁,他举手投足间,比唐斯那个真贵公子还优雅有度。
“跟恁爹装?”别人被蒙蔽了双眼唐斯管不着,想骗过他?下辈子再说。
“我哥对你弟可上心了,”许夏临跟身边的陌生人随性地碰了杯,熟练地往眼里新添了几分委屈,“他哥能不能也对我上上心?”
唐斯是狗派,他一眼就能识破野猫的惯用伎俩,让瞳孔变圆以此试图掩盖它们有锐利尖爪的事实。
狗和猫天生不对付,就像他和许夏临。
不行,唐斯受不了,他今晚回去必须跟唐非好好聊聊,算哥求你了,把他哥还回去吧,不然你哥要被烦死了。
这场换哥play,受伤的只有唐斯。
美好的圣诞夜怎么就混进来了这么个怪东西呢?
许夏临眼看唐斯转身就要往舞池里钻,挑准时机向他下战书。唐斯被许夏临拽住手腕,他回过头看许夏临那张似笑非笑的帅脸在夜店闪射的灯光下忽明忽暗:“要不要跟我赌几把。”
“赌几把?”唐斯啐声道,“我跟你赌个又鸟巴,老子不跟男的玩酒桌游戏。”
“要是你赢了,我立刻回家睡觉。”
许夏临开出的赌约很诱人,但还不够。
唐斯转过身,他要加码:“我要是赢了,你就麻溜地消失,永远不要再来烦你爹。”
“玩儿这么大?老赌徒了。”许夏临没在怕,他笑着应战,“那要是我赢了,你以后就得听我的话。”
“行啊,我接受。但仅限从现在到明早七点,过点作废。”喝酒不上头,上头不喝酒,唐斯之所以纵横夜店多年不出事,就是因为时刻将这句话牢记在心,“玩什么?”
“猜拳。”许夏临没做多想,“不想欺负你。”
用最简单的方法一决胜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何况唐斯也不想跟许夏临有过多纠缠,猜拳挺好的......
好个屁!
唐斯怒了,有人作弊,老天爷不管管吗?从一拳定胜负,到三局两胜,到五局三胜,到七局四胜,许夏临没输过。这合理吗?从概率学上来说,他合理怀疑许夏临有预知未来的超能力。
这放爽文里,那都得是气运之子。
“还来吗?”许夏临笑得像个刚吃完人,心情不错,准备加餐的恶魔,“来几次都行,但三哥你得说话算话。”
唐斯悔不当初,咬牙切齿:“你个崽种运气也太好了。”
许夏临放下酒杯,指着出口的方向:“这里太吵,到外面说。”
外头的冷风刮得唐斯脸疼,他看许夏临淡漠的批脸不顺眼,许夏临却把围巾取下来挂在他脖子上:“根据调查显示,大多数男性习惯在第一次出石头,不仅如此,先出石头,剪刀和布的概率分别是35.4%,35%和29.6%,也就是说其实不论男女,先出石头的概率都是最高的。基于此调查结果,有经验的人会选择反其道而行之在第一次出布,因而衍生出了新的说法,叫‘剪刀先胜’。”
顿了顿,那张批脸上多了几分胜利者的从容:“但你似乎不是有经验的人,而且酒精是脂溶性物质,这意味着它可以穿透血液和大脑之间的屏障,通过神经递质系统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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