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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穿到武林的宋兵甲变成大美人后(151)

作者:刀掉倒吊倒打雕 时间:2026-02-25 10:53:40 标签:江湖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穿越时空 狗血 万人迷

  又道:“咱们敲敲门吧,不可能一个人都没有?为什么要在门口挂上白布呢?”

  布致道当然知道为什么?江湖动荡,武林仇杀,说到底,受苦的都是普通百姓,倒了天极仙宫,又有了沈方知、黑白傀人,不想那疯子的手这么快就伸到了这里……已经近江南了,那更往北的境地,简直不敢想,一路又不是没见过生灵涂炭,尸横遍野,他两人一路行踪,也难说不在他眼皮底下。

  欲隐何能隐……

  更何况,他也不愿再跟林悯东躲西藏地过日子……

  挑了街上一家客栈,去敲门:“店家?店家?”

  漆黑的街道上除了他喊店家、敲门的声音,就是两人的心跳声和幽静的风声。

  没有人给他们开门。

  两人又往前走了几户,看到客栈的匾,又敲,还是没人开。

  一连敲了十几家,都是这样。

  不可能没住人,布致道甚至听见里面人紧张恐惧的急促呼吸声。

  布致道自己倒罢了,他带着林悯,不肯让他吃一点儿苦,便大声喊叫起来:“店家!开门!我们是过路的!不是江湖人!借个地方睡一宿,明早就走!”

  敲了半晌,听见门板里的人道:“开罢,要不是好的,前面几家就踢门了。”

  便听吱呀一声,门开了,老板小二猫在门后,见一红一黑两个人站在门口,俱是气非凡品,貌若姑射,然而下一瞬就眼尖地看见了布致道腰间的东西。

  门咣当一声又关上了,只听里面战战兢兢地道:“实在对不住!住满了!客官请去别家!”

  若是从前的令狐危,早就一剑或是一脚,要这道门在他的怒气下化作碎木头,可惜一袭红衣穿在身上,少年子弟江湖老,性子早磋磨的柔和,衣裳还是那么红,性子却没有那么烈了,很歉疚的回头看向林悯:“我没用……”

  布致道面带愁色,林悯反倒笑安慰道:“没关系,咱们睡在野地里,还可以看看星星。”

  布致道扯着嘴角很勉强地笑了笑。

  两人又肩并肩走出城,在繁星月色的陪伴下,找了城外一片树林子,在空地上生起火来,围着火堆,用包袱布和捡来的干草铺了睡觉的地儿。

  林悯见他面色凝重,总是无意识地摸摸自己那把剑,以为他还想着人家不给他们住宿的事儿,便很享受地躺在“床”上指着夜空道:“你瞧,星星真亮,还好,今天天气好,这些繁星和月亮是给咱俩准备的……”

  又深吸一口气,笑道:“好闻,是自由的味道……为什么要不开心呢?这样多好……”

  刚说完,就“好”的发了个战栗,火堆被夜风吹得乱晃。

  布致道在迟夏转秋凉的时节,又跟林悯在一起了。

  心里一片柔软,又不免生了几分凄清,也躺下在他身边,顺着他的手指看星星,笑道:“你总是这样?只要喜欢一个人,就觉得他样样都好,哪怕我带着你,连一片遮身的屋瓦都找不到,叫你睡在野地里受冷风吹……”

  他知道的,他从前见过,他对另一个人这样,现在的时光,算起来,是世事几多风雨,命运弄人,也是他好争好抢,横刀夺爱,生生夺来的。

  林悯反倒回头,笑看他道:“那你不开心吗?跟我睡在野地里,不开心?”

  布致道凝视着他,笑道:“跟你在一起,哪怕是睡在刀山火海,也开心,好过我一个做孤鬼。”

  林悯笑道:“那不就成了……我开心,你也开心,开心就好,睡在哪儿,睡得好不好又有什么关系?人生在世,就图个开心,不开心的话,给我住皇宫仙宫也不好,开心的话,咱们就睡在野地里看星星又怎样?星星多好看……”把油纸包抱在怀里,笑说:“再说,还有他呢,他给咱们做伴儿,方圆十里的孤魂野鬼不敢近身。”

  布致道从他手里把“傻子”接过来,心里想:“不知道你那时候知道你那倒霉弟弟要死是什么感受?我答应过你那倒霉弟弟,要你一辈子跟在娘的身边,一辈子只做娘的孩子,一诺千金必践,我没有食言,你此刻给娘抱在怀里正安息,你那倒霉弟弟却不知流落在哪里?你们死到临头了倒是兄弟情深,我跟我那兄弟可怎办呢?这一辈子只有仇深,哪儿还能有情深的时候?”

  林悯笑瞧着他:“你有心事?”

  布致道点了点头:“我有个弟弟,你认识,仇滦……”

  林悯瞧着漫天繁星,回忆起来:“我见过他……年纪轻轻的,心事也那么重,头发白了一半,背着一把刀,沉默寡言……不知道他白头发又多了还是少了……”

  “你要是想他,我们去找他好了,这有什么愁的?”

  布致道叹了口气,握着自己的剑:“去找他,就会有很多别的事,我不知自己还有没有命回你身边……”

  林悯便很紧张地道:“那不要!我们不去了!!”

  布致道故意那么说的,又笑着凑近,两人挤着躺,笑道:“你舍不得我死么?你很怕我死么?”

  这个问题,他是早就知道的,可就是要听林悯亲口说一遍两遍许多遍。

  林悯很当真地道:“嗯,我喜欢跟你在一起,不希望你死。”

  布致道便躺回去,把一条胳膊枕在脑袋底下,很骄傲地道:“你不希望我死,我最听你的话,怎样都要活,是不会死的。”

 

 

第111章 两相知从此生死随

  两人在野地里睡了一宿,第二日起身仍旧赶路。

  经过的不管城镇村庄,只要吃饭住宿之地,见到布致道腰间那把剑,判定他们是江湖中人,都是不收,反倒像见了瘟疫,生怕惹上什么祸事。

  【(月眠屁梨()()整理(】

  家家户户门口也挂着一张白布。

  布致道无奈,自己受得风吹日晒,却不忍林悯风餐露宿,只想他在沈方知身边,那姓沈的再不是人,也是金屋藏娇,生得这样,跟着自己,连一片屋瓦都找不到,一口热汤也喝不上。

  林悯心里没想那么多,离了方知,广阔天地,自由自在,像松了链的狗,离了笼的鸟,不用再担心跟谁多说一句话,多看谁一眼,或无意提起谁,就要大吵一架、大打出手,或带累谁受罚倒霉,日日活在雾里,蒙在鼓里……他对沈方知的感情很复杂,非要说起来,像有宿怨的亲人,一会儿恨一会儿爱,一会儿近一会儿远,离了想,近了怕,他心里对他是亲近的,一睁眼就看见他,是他带着自己从混沌中走向清明,怎能不依赖亲爱,甚至也尝试过,努力地去爱他,迎合他,跟他过,可实在办不到,他自己为人,说好听了是爱恨分明,难听了就是生性懦弱,一旦无法用纯粹的爱恨、喜欢和讨厌来界定一个人,衡量一段关系,处理不了,环境不适宜,便只知逃避,逃得越远越好,管他是谁,都甩了,再也不见,爱费力气,恨更煎熬,爱恨交加,那是生不如死……

  还不如什么都不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如今不再见血,也不再萦绕纠葛,是很舒服的,平平安安,风餐露宿也觉有趣,似乎他本就跟布致道在路上,要到什么地方去,路上捡到一块好看的石头都觉有意思,跟布致道絮絮叨叨地说个许久,最后很宝贝地装在怀里。

  布致道不愿再让他睡在野地里,夜里吹风受凉,他又没有内力真气,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早起面色苍白,无精打采,还要冲自己笑,反安慰自己,只好将剑藏在那条瘸腿里。

  因为残疾,走路本就拖着腿,轻易倒看不出来。

  要林悯易容改扮,跟他装起老夫老妻,骗得店住。

  这次林悯心里畅快,所以随和,记忆里没这么干过,也觉有趣,愿意当他的老婆子。

  一路听说见闻颇多,两人的心也是越来越沉。

  这日,白发苍苍的两人住在道旁野店里,人少菜淡,老板小二脸上愁云惨惨,生意做得凄清,赚不了几个钱,自然懒散,是老婆子林悯下来取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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