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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种田大户 上(220)

作者:陌上花开人如玉 时间:2021-02-19 11:18:46 标签:种田文 穿越时空

  不过林夏至现在的眼光不同往日,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银色的丝线是用了簇银手法制作而成。
  所谓簇银,其实就是指在丝线上缠绕一圈一圈极细的银丝,这种银丝是工匠手工拉制成的,比头发丝还细还要全程不断裂,才能保证做成的簇银线有韧性,能够在布料上绣花纹。
  没有几十年的老手艺做不出来,其价值不是纯粹的金银能够简单衡量的。
  除了仙鹤上用了簇银线让仙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之外,整条发带的白色打底中还加入了极细的金丝,提高了发带颜色的丰富程度。
  发带上使用的金银虽然不多,但是手工价值不低,完美阐释了什么叫低调的奢华。
  林夏至一看就喜欢上了这条发带,取下之前的发带,将这条发带戴上。
  看着林夏至的动作,程叠汐脸上的笑容加深了一分:“果然和我想的一样好看。”
  “不错,今天夏哥儿穿的宝蓝色外套,戴上这条发带就像是要出门踏青的小公子。”程夫郎满意地点头,他家溪哥儿每次准备的礼物都会让收礼的人满意,深得他的真传。
  “大哥,我这里也给你准备了礼物,只是我的礼物和你送给我的比起来可就没那么惊艳了。”林夏至不好意思地拿出他准备的盒子。
  盒子里躺着的正是他从程锦阳那里拿的钻石,这颗钻石的切面非常完美,不管是哪个角度放到阳光下,都会发出非常美的光。
  林夏至在辽台郡的时候请程锦阳帮他找了一位制作银器非常出名的老工匠,让这位老工匠为钻石量身打造了一个包裹的壳子和一条链子。
  钻石虽然坚硬但是容易碎,有了银做的外壳将钻石包裹住,既提高了钻石的安全性,又能防止锋利的钻石切面划伤皮肤。
  而且镂空的银色壳子搭配上闪闪发光的钻石,将钻石的颜值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夏哥儿你太谦虚了,这条项链太美了。”程叠汐一看到盒子里的钻石项链就眼睛一亮,手都不敢摸上去,似乎担心把钻石碰碎了。
  景国的本土哥儿大多喜欢亮晶晶的首饰,钻石通过林夏至提出的办法加工正和他们口味。
  程叠汐看了一会儿钻石项链,忍不住取下自己之前戴在脖子上的玉坠,小心翼翼地换上林夏至送他的钻石项链。
  有哥儿的地方必然有铜镜,程叠汐戴着钻石项链在铜镜前看个不停。
  程叠汐因为生了孩子,为了带孩子方便他就喜欢穿颜色不那么鲜亮的衣服,将他整个人年龄压老了几岁。
  现在戴上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一下将他的年龄又提了起来,显得年轻活泼了不少。
  程夫郎不知道这是钻石,他光是看着这条项链就被中间的石头吸引了:“夏哥儿,这条项链真好看,你是在哪里买的?里面的石头是西域传过来的透明琉璃吗?除了项链,还有没有耳坠、头花配套的首饰?”
  程夫郎问了一连串问题,表明他真的对钻石项链非常感兴趣。嶼汐團隊整理,敬請關注。
  “阿么,这个石头是锦阳堂哥从南边带回来的钻石,比西域琉璃石更珍贵稀少,我拿了三颗钻石,一颗做成项链送给大哥,一颗准备给您,剩下一颗给阿么,只是那颗两钻石的链子没做好,等做好了锦阳表哥派人送过来您就能见到了,大哥只有这个时间回来,我就先送给大哥了。”
  “至于您说配套的耳坠、头花这些,只能等锦阳表哥多派人找一些钻石回来之后再说。”


第240章 可爱的小孩
  “好好好。”程夫郎得知林夏至也给他也准备了钻石项链,心里高兴极了。
  钻石不仅好看还珍贵,这时候能够有钻石项链的人可没几个,估计连程锦阳的阿么、程家家主夫郎都还没有呢。
  想到这里,便是程夫郎再淡泊,也没能在钻石项链面前保持平静。
  因为平日里同林夏至经常接触的几个夫郎都不怎么带耳坠,程夫郎也不例外,导致他都快想不起来景国不少哥儿从小耳朵就穿了孔,可以带耳坠。
  这些个头大一些的钻石可以用来做项链、头饰,那些更小的钻石就可以做成耳坠、戒指,既好看又不浪费。
  把这件事记下来,等到他和程闻柳下次写信给程锦阳的时候把这个主意写在信里。
  程鸾景对这些装饰品的兴致没有程夫郎和程叠汐大,他对林夏至口中的钻石本身更好奇,问了林夏至一些钻石的特点,看来他是准备把钻石写进话本中。
  林夏至对此喜闻乐见,把他之前对程锦阳等人说的钻石特性又说了一遍。
  现在程锦阳正愁世外源和钻石怎么推广,如果程鸾景在话本中提了它们,相信以程鸾景书迷对他的喜爱追捧程度,钻石绝对能够在段时间进入大众视野。
  不要小瞧了书迷的购买力,程鸾景的书绝对能够起到非常好的宣传作用,林夏至觉得他应该找程锦阳给程叠汐宣传费。
  想到这里,林夏至不仅说了钻石特性,还将他知道的几个和钻石有关的传说、故事也说了,看能不能启发程鸾景一二。
  程鸾景的话本已经创作到最后,他正缺少一个有些许神秘色彩的物品让话本的结局唯美动人,之前想破了脑袋都没能想出个花来。
  今天无意中从林夏至嘴里得知钻石的传说,白蛇的结局在程鸾景的脑子里逐渐清晰起来,再要不了多久,白蛇的故事就能写完。
  当然写完了之后还需要修改,距离印制成书还有一段时间。
  大人们互相交换了礼物,林夏至把他给西门靳准备的新年礼物也拿出来,是一套纯金的小孩子的装饰物,有小发冠、小挂件、小腰带、小手镯和小脚链。
  小小的金饰打造得特别细致,形状是林夏至参与设计的,看上去特别可爱,又不会因为材质是金而显得华丽浮夸,西门靳一眼就喜欢上了。
  林夏至和程叠汐给对方准备的见面礼都得到了对方的认可,他们通过礼物双方都有了一定认识,在程夫郎和程鸾景的融合下,度过了愉快的饭前时光。
  程叠汐的相公县令家小公子由提前回来的程闻柳在前院陪着,程阿爹手上的事情比程闻柳多,他只能赶在了吃饭前回来。
  原本程叠汐应该在初二的时候回么家,因为程夫郎他们去了江宁县,回么家的时间延迟了不少,今天才算他们正式回来。
  林夏至也是这样,区别就是他和程闻柳是上去回的林家吃了顿午饭,而程叠汐是下午回程家吃晚饭。
  大家都是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不用避讳,就在正屋的大圆桌上一起吃了。
  这时候林夏至看着程叠汐拿出西门靳专用的碗和勺子,里面有一层白饭,然后程叠汐会在大人吃饭的时候将饭桌上适合西门靳吃的菜用干净筷子夹到西门靳的小碗里,由西门靳自己用小勺子将小碗的饭菜舀进嘴里。
  “小靳儿是用左手拿勺子啊?”林夏至好奇地问。
  “不一定,有时候他喜欢用左手,有时候他喜欢用右手,我们不拘泥他,让他自己随意发挥,想用哪个手用哪个手,再长大一些学用筷子的时候就只能用右手了。”程叠汐用手绢擦了一下西门靳的嘴角。
  “那小靳儿是不是还会左右开弓?”林夏至同西门靳开玩笑。
  西门靳皱着眉头想了一下,颇为认真地说:“我想应该不可以的,阿么说做事要一心一意,如果左右手都有勺子,小靳儿就不知道吃哪个勺子里的饭饭了。”
  “哈哈,小靳儿说得真好。”
  西门靳的童言童语让一桌的人都乐翻了天,真是太可爱了。
  当然他现在年龄还小,没有理解林夏至所说的左右开弓是个什么意思,以为林夏至是让他左右手都一起拿勺子吃饭,不过在他这个年龄能够有这么强的表达能力,也是非常不错的了。
  程叠汐宠溺地看了眼儿子,西门靳这个可爱懂事的样子让他这个做阿么每次看着都非常喜爱。
  林夏至这时候想到了上辈子有些小女孩经常在嘴边提到的一个词:“组队偷猫”或者“组队偷狗”。
  换一下被偷的对象,林夏至有种“组队偷小孩”的想法,队友就是坐在他旁边的程闻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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