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修齐说:“前辈若是想拿魁首,最基本的要把路线定下来了吧,我们走那种不计成本专攻顶层的豪奢路线?还是走接地气的平价亲民路线?”
殷符禄被南修齐问得一滞,他习惯性地摩挲了一下手指上的储物戒,没立刻回答。说实在的,还没想好。他下意识地问阚乐葭:“你有什么想法?”
阚乐葭下意识接口:“我怎么知道。”
看见殷符禄眯起眼,他又迅速改口,“但是!但是!俗话说得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阚乐葭眼珠子一转,立马就有了主意,“咱们在这儿干想也没用,不如直接去现场考察一下,看看我们的潜在客户们,到底喜欢什么调调。”
要去考察市场,就没必要再维持这副小猪的样子。但当殷符禄示意他可以变回来了的时候,阚乐葭却哼哼唧唧地在南修齐怀里打了个滚,赖着不动了。
面对殷符禄投来的质疑目光,他理直气壮地说道:“我累了!我刚才可是出了大力的,现在丹田空空,灵力耗尽,需要休息!我是伤员!”
看着这只金色小猪耍无赖的模样,殷符禄危险地挑了挑眉。他那极具压迫感的视线,从阚乐葭圆滚滚的猪头,一路扫到那截微微颤抖的白色尾巴尖,来来回回,看得阚乐葭猪毛都快炸起来了,心里直发毛。
就在阚乐葭以为自己又要被拎去加练的时候,殷符禄却出乎意料地什么都没说,只是收回了目光,先走了。
阚乐葭在南修齐耳边嘀嘀咕咕:“我怎么觉得师父他好像毛绒控啊?”
南修齐拍了拍他的脑袋,深以为然地说:“毕竟当了很多年御兽门的少主。”
众所周知,在修真界长毛的动物做灵宠就是比较受欢迎的。
他们先去了离竹渚城最近的一个城,这里灯火通明,满大街都是人,一幅过节的喜气洋洋,殷符禄一落地,远处就有一个人凑了过来:“这位前辈,可是来参加万味会的?”
阚乐葭从南修齐的衣襟里探出个小脑袋,好奇地问:“哟,你怎么知道的?”
那人一看这只非同凡品的小猪,眼睛更亮了,笑得也更殷勤了,他恭维道:“前辈您这通身的气派,还有这位道友凌厉如剑的气势,一看就不是我们这本地的人。最近来我们丰乐城的,自然就是万味会的人了!”
“看来已经有不少人捷足先登了,”阚乐葭点了点猪头,对身边的两人说,“竞争这么激烈,不然我们换个地方?”
“哎,别着急走啊几位前辈!”那人一听这话急了,连忙拦在他们身前,“不瞒您说,现在其余几大州府的情况也都差不多!那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府邸,门槛都快被踏破了,您要是没点门路,想见上一面都难如登天。”
殷符禄眉梢一挑:“大人?”
“是啊,”那人点头哈腰地解释道,“前辈们不都是为了拜见我们城中那几位有分量的大人,好向他们推销自己的得意之作吗?”
殷符禄不置可否,只淡淡地问了句:“这么说,你有门路?”
“门路嘛,倒是有一些,”那人搓了搓手,话锋却是一转,“不过,小人劝几位前辈最好还是别非往那几家挤了。我听说,这次比赛里排得上号的那几位,都已经去拜会过了。我不是说您的东西不好,实在是……您不如换个思路?”
阚乐葭来了兴趣,用蹄子点了点下巴:“哦?比如呢?”
“比如,可以去下面的一些大户人家试试啊,”那人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那些大户虽然在财力权势上比不得城里那几位顶尖的大人,但对各位参赛的前辈那也是相当尊敬的。他们也十分乐意出高价购买前辈们的作品,只是在价格上嘛……嘻嘻,自然是希望物美价廉一些。”
他见三人似乎被说动了,连忙又补充道:“您别看我只是个跑腿的,我妹就在城西张家当护院,我大爷是万家汇的管家,我二舅妈更是源琳铺的厨娘,都很受主家看重。这几位也是我们城中大户,几位前辈要是有需要,我都能帮您牵上线,保证办得妥妥帖帖的。”
“嚯,小哥你这人脉够广的啊。”阚乐葭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那当然了,”那人得意地一挺胸膛,“我们祖上几代人都生活在这丰乐城,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老本家了。这城里大街小巷的门门道道,小人不敢说全懂,但给您掰扯个一二还是没问题的。所以啊,几位前辈要不要考虑一下,先去拜访几家殷实大户?”
阚乐葭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没来得及给出回应,就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喜的大喊:“殷兄!”
三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打扮得花里胡哨,活像只开屏锦毛鸡的年轻男人,正满脸喜色地朝他们这边飞奔而来。
看到来人,殷符禄的嘴角不受控制地绷紧了,甚至忍不住向后错了几步。
然而对方却像是完全没看见他的脸色一样,直接扑了过来,一把揽住了殷符禄的肩膀,叫嚷道:“你怎么还亲自跑到这儿来了?我听说你参赛了,本来还想着过两天忙完了就去找你呢!走走走,上我那儿坐坐去!”
说着,也不管殷符禄是何反应,更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就强行拉着他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阚乐葭看得目瞪口呆,小声问南修齐:“这人谁啊?这么……呃,热情奔放?”
南修齐的目光在那人身上短暂停留了一瞬,便收了回来,只对着阚乐葭微微摇了摇头:“修为不高,根基也不稳,只是一个用外物堆砌起来的空架子罢了。”
旁边那个想做向导的导游,此刻却结结巴巴,像是见了鬼一样说道:“这、这就是我们城主大人的亲弟弟啊,不过二公子可是出了名的嚣张娇纵,他,他居然有如此平易近人的一面?这位前辈到底是谁?”
作者有话说:
好了,明天照例歇一天,希望下周给个好榜单吧(搓手)
第152章 决赛(七)
殷符禄被那锦毛鸡一样的男人拽着走了好一段路, 对方就跟完全看不见他脸上明晃晃写着的“别碰我”一样。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跟上!”殷符禄忍无可忍,没好气地回头冲着还傻站在原地的两人吼了一句。
阚乐葭赶紧对着那已经完全石化的向导小哥挥了挥蹄子:“小哥,我们这边有急事, 就先走一步啦!回头再聊啊!”
说完,他便用鼻子拱了拱抱着自己的南修齐, 示意跟上。
那向导小哥愣愣地看着几人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那被强行揽着走的殷符禄,半晌才喃喃自语道:“城主弟弟亲自来接……这位前辈, 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锦毛鸡就这么拉着殷符禄,大摇大摆地闯进了城主府, 在殷符禄耳边喋喋不休:“殷兄, 我跟你说, 我可想你了!真的!做梦都想!”“知道你这几次都没参加万味会, 我都快闷死了, 那些人做的东西哪有你的好……”
殷符禄的脸已经彻底黑了, 他终于忍无可忍地甩开了对方的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被抓皱的衣领, 冷声道:“季明尘, 你再敢动手动脚,信不信我把你炼成汤?”
被叫做季明尘的锦毛鸡非但不怕,反而笑得更灿烂了,露出一口白牙:“别啊殷兄, 我这不是太激动了嘛。你看, 我哥就在里面呢,快请进快请进!”
阚乐葭趴在南修齐怀里听了一路, 从季明尘颠三倒四又絮絮叨叨的话里终于提取出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当年殷符禄用一碗汤救回来的那个丹田被废的倒霉蛋, 就是这锦毛鸡他哥,也就是如今丰乐城的城主大人。
就是不知道他好好一个城主怎么会遇到这种要命的事情,啧啧,可能这就是所谓的豪门是非多吧。
走进正厅,一个玄衣男人正背身立于窗前。听到脚步声,他缓缓转过身,那张脸与季明尘有三四分相像:“殷兄,多年未见,风采依旧。”
“你倒是变了不少。”殷符禄打量了他一眼,语气缓和了些,“看来这些年城主当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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