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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寡夫(4)

作者:998 时间:2026-03-15 11:48:29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种田文 成长 轻松 日常

  老宅没有篱笆和大门,根本拦不住他,吓得罗秀立马拔高音量,“你要做什么?快出去!”

  这边的声音惊动了隔壁的两个老人,不多时老爷子便咳嗽的出来。

  杨大顺连忙端着碗走了。

  罗秀吓得够呛,加上白天干活累着了,这会儿肚子转着筋,疼得他直冒虚汗,半天才缓过来。

  他赶紧抓了几把干草塞进灶坑里点燃把炕烧热。

  炕烧的差不多了,罗秀躲进屋里把门插上,这一宿抱着包裹在炕上都没敢合眼,生怕半夜那人再来。

  炕烧得热乎待着倒也不冷,罗秀回忆起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

  相公走得太突然,前一天两人还因为一点小事吵嘴,具体为什么罗秀都想不起来了。

  结果第二天早上,他在屋里纳鞋底,三弟突然跑进来大喊,“大哥不行了,大哥从山上滚下来了……”

  当时针直接扎进了肉里,罗秀都没觉得疼,爬起来赤着脚就跑了出去。

  只见四五个人抬着长富进了院子,满头的血都已经凝固了,身体僵硬又冰冷,一股难以言说的恶心感涌上喉咙,他扶着墙哇哇大吐,早上吃的那一碗粟米粥连带着胃里的酸水全都吐了出来。

  当时没人在意他,大伙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噩耗惊住了,婆母拍着大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公爹也不停的掉眼泪,不多短短几个时辰,自己与相公就天人两隔。

  罗秀抹了把眼泪,心里难受的厉害,冷风透过窗子吹进来,把屋里这点热乎气吹散了不少,冻得他抱紧胳膊瑟瑟发抖。

  好不容熬到天边泛起光亮才眯了一会儿,也没敢睡太久,今天还得去镇上买锅和粮食。

  *

  常胜镇听老辈子讲是个战场屯兵的地方,当初大周跟蛮人在附近打过几场胜仗,因此得名常胜。

  镇子不算大,但很是热闹,特别赶上大集的时候,十里八村的百姓都过来买卖东西,人挤人都走不动道。

  今天不是大集,所以镇上的人也不算多,但街边能看见不少卖山货的人。

  眼下秋收结束,趁着这几日天气晴朗,村里人便将山上采的野菜,打的野兔子野鸡拿来卖卖贴补家用。

  罗秀只去过镇上两次,第一次是十一岁时跟爹去镇上卖粮,那会儿他和娘亲还有妹妹坐在车上哼着歌,卖完粮爹还给他们一人买了一个糖人,那甜丝丝的滋味这辈子都忘不了。

  后来爹娘相继离世,就再也没机会去镇上了。

  第二次是成亲后跟着柳长富来镇上买过一次东西,只不过那次来坐得是同村的骡车,都没来得及逛一逛就匆匆忙忙的回去了。

  这次是罗秀第三次来镇上,入镇时有两个小吏守在门口,凡是带着东西去卖的都要收三五文的税钱,罗秀只背了个小包袱所以没收钱,直接放他进去了。

  镇子真大啊,居然还有二层的小楼,罗秀边走边好奇的张望,跟路边的货郎打听了一下,找到换银子的钱庄。

  银庄有挺高的柜台,罗秀得踮着脚才能看见里面的模样,他小声打听道:“借问咱们这能换铜钱吗?”

  “能换,客官要拿什么换?”

  罗秀从怀里掏出用布包了好几层的银簪子,“这个能换多少钱?”

  “得绞开看看里面是不是纯银的。”

  “是,我娘给我的时候说是银的,有二两多重呢。”

  “那也得绞开,不然里面包得铜铁我们岂不是亏死了?”

  罗秀满脸不舍,这是娘给他留下的唯一念想了,“那……那便绞吧……”

  伙计拿着大剪刀把簪子一分为二,“是银的,一共二两三钱重,您是全换了铜钱还是留一半?”

  “留,留一半吧。”全换了铜钱得有好几斤,拿着只怕会被人惦记上。

  伙计麻利的给他数了一贯两吊钱递过去,余下的半根簪子罗秀又仔细包好塞回怀里。

  这还是他第一次拿这么多钱,放在包裹里沉甸甸的说不出的踏实,出了钱庄准备去粮铺先买过冬的粮。

  等开了春把前后院子收拾出来,种些豆子也够自己一个人吃了。

  *

  出了钱庄罗秀在街上逛了逛,经过卖馄饨的摊子前就走不动路了。

  昨天只吃了一顿饭,这会儿肚子里空落落的,大概孩子也饿了,在肚子里一个劲的踢他。

  罗秀撞着胆子走上前打听,“这馄饨多少钱一碗?”

  “素的三文,肉的五文,客官您坐下喝一碗?”

  “来碗素的吧……”三文钱不算贵,偶尔尝尝味道也行,罗秀找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下,不一会热腾腾馄饨就端了上来。

  素馄饨是韭菜鸡子馅的,每个有拇指大小,一碗里只有八九个,正常都是搭配饼子吃的,面饼还要两文钱,罗秀舍不得再花钱买,只喝碗馄饨垫垫肚子。

  正吃着,摊子上又来了几个食客,都是人高马大的汉子。

  “老板,来三碗肉馄饨,十个芝麻饼子。”

  “好嘞!”

  三人在罗秀旁边落了座,让原本打算慢慢品尝的他,马不停蹄的喝完碗里的馄饨汤,结了钱匆匆离开。

  其中一个人抻着脖子张望,直到看不见人影才收回目光。

  “秋哥认识那个小郎?”说话的名叫张林子,长得横眉竖眼,是镇上有名的刺头,在赌坊里给人做打手。

  “瞧着眼熟。”被问话的汉子身材壮硕,古铜色的皮肤,满脸的络腮胡子看着有些凶,更别说他脸颊上还有条疤,将左边的眉毛一分为二。

  另一个胖子打趣道:“嘿,别是秋哥的老相好吧。”

  张林子锤了他一拳,“别他娘的胡说八道。”

  馄饨端上来,几个人汉子呼噜呼噜的喝起来,半碗下了肚张林子问道:“秋哥这次回来还走吗?”

  “不走了。”

  “军营那边不用去了?”

  “去年受了点伤,阴天下雨疼得厉害,将军体恤我就让我回来了。”

  其实这里面的事多着呢,一句两句话解释不清楚,郑北秋也懒得跟他们解释,便随口搪塞过去。

  “回来好,以后跟我和柱子一起去赌坊干吧,我跟老板说一声,一个月能给两贯钱呢。”

  “再说吧,我得先回村里看看我娘,收拾收拾房子,有合适的娶个媳妇。”

  郑北秋手里不缺钱花,这些年在军营打拼下来,大大小小的封赏加在一起攒了几百两银子。他不像其他人喜欢喝酒赌钱,这银子足以后做个小生意养家了。

  旁边的二柱子道:“对对对,传宗接代是正事,不然岁数大了不好生儿子。”

  张林子又锤了他一拳,“你他娘的少说两句吧。”

  胖子捂着肩膀一脸委屈。

  倒是郑北秋没生气,将碗里的馄饨喝完,从怀里摸出一把铜子放在桌上,“我先走了,你们俩吃着,过几日我再来找你们。”说罢便脚步匆匆的离开了。

  “哎,秋哥有事就说话!”

  等人走远了二柱子才道:“林子哥,刚才你一个劲锤我干啥啊。”

  “你他娘的真傻啊,还以为他是以前大秋哥吗?”

  “咋了?”

  “你瞧瞧他这身煞气不知道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我看着都害怕,这样的人最是心狠手辣,你以后说话可注意点别惹怒了他。”

  “哦。”二柱子挠挠头,心想大秋哥不还是大秋哥吗,小时候带他们上山摸鸟蛋,下河捞鱼的大哥,哪有啥变化啊。

 

 

第4章 

  罗秀一路打听到粮铺的位置,走进去问了问价格。

  因为现在刚开春,粮价照比秋天时贵不少,豆子六十文一斗,粟米是七十文,陈米也要六十五文。

  还有磨好的灰面要一百文一斗,这么贵的吃食罗秀想都不敢想。

  他手里这点钱要坚持到秋收,还要给孩子提前准备好衣裳,得省吃俭用。

  最后买了三斗豆子,三豆粟米,六斗粮应该够他吃几个月了,买再多他就背不动了,等天气暖和种了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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