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钟后,郑北秋端着已经快凉的药汤走了进来。
“啊!!!啊!!!”罗秀失声尖叫起来,只是声音嘶哑喊不出去。
郑北秋被他这副模样也吓了一跳,连忙出声安抚,“罗小郎别怕,是我。”
罗秀哪听得进去,抓着炕上的东西就朝郑北秋身上乱扔乱砸。
郑北秋见状立马放下药汤,上前将人护在怀里,“我没恶意别害怕,我是来给你送药的。”
罗秀挣扎了半天挣扎不开,心如死灰的竟然要咬舌自尽!
郑北秋闻见血腥味就知道不好,连忙去捏他的腮帮子,把自己的手塞进罗秀嘴里让他咬。
心道:这小哥怎么这般刚烈的性子啊!亏得自己来的及时,不然指不定过了今晚就见不到他了。
不知过了多久罗秀才安静下来,松开了牙齿不再发疯。
“你好些了吗?是我过来晚了,不知道这人竟然敢这么对你,下次他再敢来我弄死他!”
罗秀点了点头,郑北秋依依不舍的把手缩回来,上面赫然一排齿印。
“是表叔吗?”
“是我,我叫郑北秋,比你大不了几岁,叫叔叫哥都行……”
罗秀沉默了片刻道:“刚刚那人呢?”
“被我敲晕丢街上去了。”
其实人已经被郑北秋拧断了脖子,不敢告诉罗秀怕吓着他。
他在军营里打拼了这么多年,遇上蛮人都是杀招,压根就没给那田秃子留活路。
罗秀咳了几声道:“你说……是来给我送药的?”
“是,今个在路上碰上柳花堂嫂,她说你病了我便想着看看你,去镇上买了药熬好端来的,只是这会已经凉了我去给你热热。”
罗秀没吭声,他抱着膝盖坐在炕上心里五味杂陈。
无利不起早,他知道这人肯定也是对自己有目的,不然平白无故的又送米又送药,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好心人。
可心里不知为何却没像对其他人那么反感,可能对方刚刚救了自己,也可能是他确实没像其他人那般,看自己时满眼欲望。
罗秀叹了口气把头埋在臂弯,恐惧过后的身体愈发虚弱,肚子还隐隐作痛。
外面郑北秋把火升起来才发现没有柴火了,匆匆回去了一趟,把白日买来准备当窗框的松木拿来烧火。
不一会儿药热好了,郑北秋端进来,屋里也没个桌子只能放在炕边,“你起来把药喝了,喝完好好睡一觉,我在外头给你守着,等天亮我再回去。”
罗秀犹豫了一下,端起药碗喝了下去,这汤药真苦啊,苦得他直发抖。
郑北秋从怀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饴糖塞进他嘴里,“我走了,你接着睡吧。”说完揣上碗出去了,还贴心的把门关好。
罗秀没想到他真走了,嘴里含着糖躺在炕上思绪翻涌。
回忆着自己从出嫁到守寡短短两年时间的经历,他不是什么贞洁烈夫,也没想过给柳长富守一辈子,他不过是想简简单单的过日子,怎么这么难啊……
算了,等孩子生下来……生下来再说吧。
大概喝了药屋炕也暖和,亦或是门外有人守着的缘故,罗秀睡了这么多天第一个好觉。
一宿几乎没做梦,醒来时外面已经天大明,身上出了不少汗,倒是昨日昏沉的感觉减轻了不少。
罗秀猛地想起昨晚发生的事,从炕上坐起来,看着屋子里没什么变化,自己身上的衣服也穿着整齐,要不是嘴里残留的饴糖味道,很难相信昨晚发生的竟然是真的。
起身来到外面,罗秀又被门口堆的一摞木头惊住,这是哪来的?
锅台上还放着几包草药,思来想去多半是昨晚郑家表叔来帮他劈的,这药也是他买的……
一股暖流涌入心头,过去的十八年里,除了爹娘这人是为数不多对他好的了。
虽然知道表叔的目的,但罗秀领他的情,昨晚要不是有他帮忙,自己指不定就被那田秃子糟蹋了。
而且他也没有强迫自己不是。
这么想着罗秀的心情轻松了不少,挽上头发去房后的河边洗了把脸,继续把没翻完的地翻好,谷雨前后就能播种了。
*
另一边郑北秋埋完最后一铲子,拎着两个野兔子从山上下来。
路上碰见村里人也是从从容容的打了招呼,“大伯早啊,我这是闲的睡不着抓两个兔子下酒,山上兔子多吗?不多,逮这俩兔子废了我半天功夫。”
汉子一听摇摇头断了想法,郑北秋吹着口哨一路朝村子里走去。
昨晚那田秃子一个照面就被他拧断了脖子,守着罗秀把木头劈完,等天边漏出鱼肚白了,郑北秋才扛着人去了山上。
这深山老林里野兽众多,寻常人可不敢一个人上来,他仗着胆大又有一把子力气,在山里挖了个坑把人埋了。
用不了多久天气暖和,尸体腐烂就会引来食腐肉的走兽,倒时估摸连骨头渣子都留不下。
像田秃子这种人,上没老下没小,亲戚间走动的也不勤,四五日见不到人是常有的事。
等大伙发现这人不见时已经快到夏天了,几个远房的亲戚装模作样的去找了找,最后在树林里发现一双鞋,以为田秃子被野兽害了。
拿回去草草埋了将田家那几亩地分了分,这件事就算完了。
话说回来,眼下总算是跟罗秀搭上话了,还给他留下个好印象这让郑北秋高兴不已。
兴奋之余赶紧找人帮忙盖房子才是正事,罗秀住的地方太不像回事了。
房子塌了一半不说,一烧火屋里就冒烟,呛得人直咳嗽,真不知道罗秀是怎么忍下去的。
盖房是大事,他自己一个人弄不了,得找木工瓦匠帮忙,郑北秋揣上钱去了河西。
第13章
郑北秋先去了一趟堂哥家,也就是柳花家。
郑安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瓦工之一,之前家里的房子就是他帮着盖的。
来的时候柳花正在喂鸡,见他突然登门放下簸箕招呼道:“大秋来了,快进屋。”
“堂哥在家呢吗?”郑北秋把两个兔子放下。
“在呢,你这是干嘛啊?”
“早晨在树林边看见几只兔子,追过去逮住了,就是刚过完冬不太肥凑给孩子炖点肉吃,解解馋。”
柳花有三个孩子,最大的今年十六岁,最小的才九岁。
“这东西抓起来怪费事的,你快拿回去自己吃。”
郑北秋道:“我那连口锅都没有,要不嫂子帮我炖上,晌午我跟堂哥喝一杯。”
柳花一听他这么说,便笑着应下来,“行,那晌午留下来吃饭。”
进了屋,郑安正在修农具,见到郑北秋热情的起身招呼,“前几日听你嫂子说你回来了,想叫你来吃顿饭呢,这次回来不去军营了?”
郑北秋点头,“不去了,北边的战事停了,听说金国那边的皇帝死了,几个儿子抢皇位乱成一锅粥,边关一时半会打不起来。加上我年纪也大了,将军体恤我便让我回来娶妻生子。”
“回来好,我怎么听说你要盖新房子,你家房子不是盖的年头不多吗?”
家里的房子是郑北秋父亲去世前盖的,算下来有十多年了,对于村里人来说十多年的房子都是新房,至少住两代人才算老房子。
“分家了,房子给老二我自己另盖一处,今个来也是为这件事,想着开春种完地请堂哥帮我盖房,工钱就按镇上的给,一天三十文管一顿饭。”
郑安嗔怪的拍了他一下,“咱们亲兄弟我还能要你的钱?”
“亲兄弟明算账,给别人多少也不能亏了自家兄弟,到时劳烦堂哥帮我找几个靠得住的人,帮我把房子盖起来。”
“行,这不是问题,倒是你因为啥事分了家?”
自家人郑北秋也没瞒着,这种事他不说,指不定他娘和老二在外头怎么编排呢。
索性从头到尾跟他说了一遍,“我自认对他们不薄,没想到他们一点都没考虑过我,我娘见我不能拿军饷了,连枚鸡子都舍不得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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