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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为攻(284)

作者:山河不倦 时间:2026-03-20 11:22:12 标签:仙侠修真 爽文 升级流 东方玄幻 群像

  揽星河深吸一口气:“走吧。”

  每次靠近万古道,他的心情都会变得沉重,虽然抛去了“相黎”这个名字,但千丈碑上刻着的功过依旧与他相关。

  功绩不表,那些因他一念之差而死去的人却是真实存在的。

  在魔王面前他能说自己已经做了补偿,散尽修为,付出生命换那些人的重活一世。

  但面对自己的心时,揽星河没办法装作不在意。

  千丈碑上的名字密密麻麻,几乎要刻进揽星河的心里,这一段路,他要勉力维持,才能让自己不像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走一步抖三抖。

  当年身死,他不怨恨任何人,只怪自己心志不坚。

  而今迈步,他亦不想找任何借口,来推卸责任。

  碑前白骨已成山,神明登上这尸骨垒出来的高位,卑躬屈膝,弯下了从未对任何人弯的脊梁。

  揽星河跪在千丈碑前,一拜又一拜。

  相知槐心疼不已,跪在他身后,双手合十,默诵着老赶尸人教给他的悼词。

  他无法引亡魂归乡,但愿这样能够送逝者安息。

  从两人身上流露出来的气息太过悲壮,书墨不由自主弯下腰,也跟着拜了拜。

  他一拜下去,四周忽然轰隆作响,遍地的尸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仔细看来,这些尸骨竟然小幅度地颤动着。

  书墨浑身僵直,眨巴着眼睛。

  是他拜的姿势不够标准,所以鬼魂们生气了吗?

  男儿膝下有黄金,书墨想了想自己空空荡荡的钱袋子,麻溜地屈膝,扑腾一下跪在地上,学着揽星河和相知槐的动作,叩了个头。

  谁料异动更大,地面颤动不停,像是要裂开了似的。

  不会吧,他跪的还不够标准吗?

  这些鬼魂祖宗会不会太难伺候了一点?

  书墨撇撇嘴,很不服气,默默抱紧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自己。

  狂风呼啸,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方才只是颤动了下就恢复正常了,此时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揽星河目光一凛,厉声喝道:“快起来!”

  书墨迷迷糊糊之中被提了起来,肩膀上的手很用力,钳得他斯哈不停:“你们干什么,快松手,我的胳膊要掉了!”

  揽星河松开手:“果然和你有关。”

  “什么和我有关,我……”书墨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满脸惊讶。

  风清月朗,狂风迅速过境,又留下一片风和日丽。

  这天怎么又变回去了?

  “你不能拜,也不能跪,这些鬼魂受不起你的礼。”

  书墨呆了两秒,指指自己:“我?”

  揽星河好笑道:“不是你还能是谁,我和槐槐跪了都没事,你一拜就地震,一跪就变天。”

  “他们受不起我的礼,是因为我没有害死他们吗?”书墨不明所以。

  揽星河沉默一瞬,不得不承认书墨戳人痛处有一手。

  相知槐适时解释道:“应该不是,他们受不起你的礼,应当是字面意义上的受不起。”

  “字面意义上的受不起?”

  书墨听不明白,他不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七品境界大相尊,天资聪颖了点,为人正直了点,除此之外也没其他过人之处。

  难不成他的礼还比揽星河和相知槐这两位不动天的厉害人物重?

  “你的灵相特殊,还有能吸收鬼魂的力量,加之你以前能够号令招魂幡里的陈年恶鬼,可见你对鬼魂有很强的威慑力,我们怀疑你和往生之界有关系。”

  在阴间和阳间的交界处,存在一个特殊的地方——往生之界,活人不能进入,死去的人要去阴间,则必须经过这里。

  在民间的传说里,往生之界被笼统的划分在阴曹地府的范围内,但这里还有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字。

  ——黄泉彼岸。

  不是白衣一手创立的黄泉,而是真正的死地,一面是阴一面是阳,一念是生一念是死。

  书墨冷静了一会儿,迟疑道:“我的来头有那么大吗?”

  他像是过惯了平凡生活的人,乍一听说自己其实背景强大,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质疑。

  “你的来头我们怎么会清楚,只有你自己知道。”揽星河话锋一转,“书墨,你还没和我们讲过你的家人,还有你是怎么去一星天的。”

  顾半缘出身九霄观,身份秘密早已和盘托出,无尘手握佛珠降生,天生佛缘深厚,生下时便与家中亲人道别,从未隐瞒过自己的身世经历。

  唯独书墨,认识了这么多时间,书墨从来没跟他们提起父母长辈,也鲜少提及幼年时期。

  当初书墨孑然一身跑来一星天摆摊,生意都不会做,一点都不像个经验丰富的算命先生,想要养活自己更是难如登天。

  这说明以前的书墨并不需要自己出门赚钱。

  揽星河不喜欢揭人伤疤,如若不是需要弄清楚万古道的古怪之事因何而起,他也不会提书墨的伤心事。

  “我,我的家人……”书墨犹豫了一下,脸耷拉下来,声音也低了下来,“我没有家人,我去一星天是为了活命。”

 

 

第178章 天光乍破

  离奇曲折。

  揽星河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书墨的身世经历。

  “我从小就没有爹娘,是被主人家收养的,养在偏院里,相当于卖身给了主人家,是奴隶。”

  都说英雄不论出处,但在世人的眼里,身份的差距依旧根深蒂固,世家贵族受人青睐,无数人趋之若鹜想要与其结交,平民百姓尚且无法得到尊重,更不必说卖身的家奴了。

  揽星河和相知槐清楚,书墨不是会因为出身感到自卑的人,就算曾经是奴隶,他现在已经赎身了,不会再在意。

  能让书墨一直讳莫如深,可见还有内情。

  “你们没必要用那种同情的眼光看我,虽然我表面上是奴隶,但吃穿都不错,除了偶尔要放点血……”书墨停顿了一下,快速瞥了眼他们,见揽星河和相知槐只是静静聆听,没有其他表情,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主人家的小少爷病弱,我恰好能救他,算是他的保命药。”

  有什么保命药和放血有关?

  揽星河见多识广,顿时联想到了一个词——血奴。

  世间有罕见的病症,需要以他人的血液滋养,因此有人会豢养奴隶,只为取血而用。血奴的资质不一,要找到和病人相合的血不容易,后来人们发现,有血缘关系的人大多血液相合,所以有些丧心病狂的人会从血亲身上取血。

  “你与那主人家可有其他的关系?”

  书墨愣住,脸上闪过一丝难过,十分隐秘,但揽星河还是看得一清二楚,他暗暗叹了口气,已经猜到了书墨没有言明的真相。

  “尽管我不愿意,但我同他们的确有一点关系。”书墨攥紧了手,身体不自觉地发颤,“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是个孤儿,爹娘出了意外,将我托付到了主人家里,虽然要吃些苦头,但好歹还能衣食无忧,但是……”

  他傻乎乎地做着血奴,住在角落的偏院里,本以为一生就这样了,但有一次他放血太多昏睡过去,被人抬回了住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他听到下人们议论纷纷。

  “虎毒不食子,老爷也真是心狠,明明也是自己的骨血,却半点都不疼惜,活脱脱要把人的血都放干了。”

  “本来就是为了救少爷而生下的孩子,有朝一日便是死了,也无所谓。”

  “那这孩子的娘亲呢,怎么也不见心疼?”

  “窑子里找的妓子,生下孩子要了钱就走了,哪里还会管他。”

  “这不就是卖儿子吗?”

  “是啊,只不过是孩子的娘将孩子卖给了他爹,他爹又不讲他当人看……唉,总之这孩子是真命苦,爹不疼娘不爱,从小到大受了不知多少折磨。”

  直到这时,书墨才知道他并非没有爹娘。

  只不过他的爹娘都不爱他,他的出生就是一场算计,他爹想用他的命救疼爱的儿子,他娘想用他换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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