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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三岁(年下,校园)(21)

作者:罗再說 时间:2018-03-29 18:52:10 标签:强强 年下 花季雨季

  到了后边儿,他好像在追它,步子加快起来,气喘吁吁地,奔跑过两条街。
  成都市内禁止烟花爆竹,年味儿少了很多,树上挂得稀疏的红灯笼一闪一闪,倒还昭示着一些美好的寓意……
  往事犹如飞鸿印雪,踏着岁末的歌,流浪到了千里之外。
  脚下只是过了几步,就好似落入了岁月沟壑间。
  宁玺跑着跑着,速度就慢了下来,眼睛忽然瞄到天边的一颗星,很亮。
  他停下了脚步,站在几乎无人的街道上,头顶飘落几片枯黄的叶。
  给行骋发了一条短信。
  他看着街道上过的出租车辆,基本上都挂着“空车”的红牌,在夜里十分刺目。
  宁玺继续走着,每过一辆,就在心里默默道了一句,新年好。
  走了一个多小时,拐进了小区的那一条街巷,宁玺觉得这条路的路灯似乎比以往更亮了一些。
  抱着手臂没走几步,兜里的红包都已经揣得热乎,宁玺整张脸被冷风吹得冰凉,一哈气,眼睫上都像起了皑皑雾霜。
  他刚刚过了一条人行横道,就看到路边上站着一个人影。
  一米八五的个子,裹着件深灰色的羽绒服,年前跑去剪的短寸……
  行骋板着脸,不说话时一副凶傲相,背着手站在夜里,朝他的方向看过来。
  宁玺忽然又有了跑步的动力,也不觉得累了,穿过这一条街道,朝着行骋的方向,小步奔了过去。
  街上压根儿没有其他人,商店门市的卷帘门都紧闭着,过往车辆也没有人能注意到街边这一对相拥的少年。
  只当是普通的情侣,在除夕之夜,互相取暖。
  宁玺被行骋抱在怀里,万分感想涌上心头,没想到过在大年三十这天晚上,还有人能陪他一起度过。
  谁也没有松开手。
  宁玺吸了吸鼻子,问他:“叔叔阿姨允许你出来?”
  “我们家客人多得很,我跑出来玩会儿,他们顾不上我。”
  伸手把哥哥脖子上的围巾系紧了一点儿,行骋用手背碰了碰他的脸,“好凉。”
  宁玺看着他,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两个人本来是并肩在街上走的,结果不知道为什么,忘了是谁先跑起来,变成一前一后的你追我赶……
  刚跑到街道尽头的十字路口,天边忽然开始落了雪来。
  宁玺抢了先,肩头落了雪,慢慢放缓了步子,转身去看紧追不舍的行骋。
  半大的少年立在漫天的小雪之中,黑色高领毛衣将面容衬托得更加俊朗,双肩包照旧只背了一边儿,以往冬天容易长冻疮的手在今年似乎只是冻得有些发红。
  可能是因为,恰巧宁玺带了身份证,也可能是因为,那天行骋站在雪中的模样太让人心动。
  见面之前谁都没想到,在下着雪的除夕夜,两个人一路跑到大路上,找到家连锁酒店,开了房。
  一进房间几乎是压倒式的热烈,行骋龙精虎猛的,把房门儿一关,灯都没开,房卡都懒得插,脱了鞋掀开被子就钻上去。
  吐息旖旎,天地无颜色。
  窗外的雪也没有功夫再去看了,高温色相,烫得宁玺浑身都在发抖。
  他闭着眼,手里攥了已经被弄得泛潮的被褥,仰起弧度完美的下巴,露一截儿脖颈。
  似可以和外边儿的白雪一比高下。
  被子里高高隆起一个人形……
  他低低闷哼一声,呛得行骋都快流了泪。
  那时候,宁玺刚好睁开眼睛,看着行骋抬起头。
  他看他的眼里的情感丰富汹涌,冲得整个世界铺天盖地,昏眩非常,两个人浑身的汗毛都好像要竖起来。
  那一刻,宁玺也无法自持。
  黑夜使得人的感官变得专一隐晦,宁玺抓着行骋□□在外的肩头……
  像抓住梦一样。
  这是,发生在这座城市里,这一秒的爱情。
  宁玺的身体不再冰得像成都漫天的雪。
  最开始他望进行骋的眼睛时,觉得身处这一望无际的海,他若是学不会游泳,那就只有溺死进去。
  到现在,他沉寂在海底,连懒懒地翻个身都不想。
  少年之间的轰烈情爱,气势磅礴,通通化作江河奔泻,冲刷掉了彼此心底的最后一道防线。
  慢慢捧起弟弟这张熟悉的脸,宁玺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等这个年过了,还能待在一块儿的时间有多少。
  三月、四月、五月,也就三个月而已。
  一百天都没有。
  高三下很短,要多看看那个自己喜欢的人。
  这个寒假的时间过得很快,快到他都不记得每天看了什么,复习了什么书……
  对于宁玺来说,爱情并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可是为什么每时每刻,每分每秒,心里都念着另一个人?
  互相慰`籍的事儿做完之后,宁玺闭着眼,看着窗外,再看了看手机的时间,快零点了。
  大年三十夜,风雪良宵。
  后来的后来,无论过了多少年,宁玺依旧还记得。
  那年成都的冬天,下了一场雪。
  ……
  除夕的后半夜,行骋爸爸给行骋打了一通电话,行骋气儿都还没缓过来,只得跟他爸说,跟任眉宁玺他们在外面玩,等一下就回家。
  凌晨四点,行骋才跟宁玺一起回了小区里。
  两个人站在楼道里互相对望,行骋看着宁玺的衣领,喉结上下滚动。
  他往上走了一步阶梯,认真地说:“新年快乐,哥!”
  宁玺难得笑弯了眼,手势催促着他赶紧回家,说道:“也祝你快乐。”
  寒假结束的最后一天,行骋听说应与臣从北京回来了,本来打算跟宁玺一起去双流机场接的。
  应与臣在电话那头还在打游戏,边打边骂傻`逼队友,虽然骂得小声,但是气势仍然不减当年在篮球场上的风范:“别来接我了,喂我狗粮么?哎哟,我靠!又他妈打我!”
  行骋拿着电话忍着想挂断的冲动:“你几点到?”
  “啊?我凌晨到……”
  “凌晨不行,我哥明儿起不来。”
  这句话刚说完,行骋电话就挂了,应与臣被队友气死了又被行骋气死,猛地灌了口果汁:“这都什么人啊!”
  一回成都,他跟校队的兄弟们约了一场球,就约在青羊区的一个街球场。
  他转学去的那个学校校队也不错,倒是自己还矮了不少。
  这话说回来,都好久没上街球场赚钱了,行骋还有点儿手生,最近的一次还是期末考试前,上场十分钟,没赚多少,赢了四分,溜号儿了。
  行骋平时再贫,场上的注意力也很集中,只做不说的,球风又狠又利索,打得应与臣那一队节节败退。
  应与臣一个三步上篮进了球,看着记分牌上又得两分,对着行骋挑衅:“跑这么快,你要不要屁股上插个火箭,满场飞嘛!”
  行骋爽朗一笑,知道他在别扭什么,直接把球扔给任眉:“你让,我来防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与臣跑到宁玺旁边儿把他扯过来:“你去防你弟弟……”
  场上比赛就成了行骋压着应与臣打,包夹之后区域联防,直接把高三队干了个血虐。
  打完比赛,应与臣靠在场边摸自己的腰,咧着嘴笑:“真的是老了,干不过你们这群小屁孩儿……”
  行骋专门戳他痛处:“你跟你嫂子关系怎么样了?”
  “别他妈提我嫂子,我嫂子好得很,是你丫能提的吗?”
  应与臣笑着去敲他脑袋,得意得很。
  校队一堆人起着哄,跟着问他嫂子的事儿,惹得应与臣把手机掏出来翻了贺情的照片儿,摊在手心里炫耀:“我嫂子俊吧?好看吧?羡慕吧?跟多了一个哥似的,特别疼我!”
  宁玺跟着瞟了一眼,是挺好看,一等一的俊俏。
  行骋也看了,眼神一下子就被锁定在贺情眼角的那颗泪痣上边儿,忽然想起宁玺鼻尖也有一颗小痣,心里突突地,想找个地儿亲上去。
  这边儿应与臣还在炫耀,估计再逼逼下去就敢摆一个桌子扇子一展开讲评书了,眉眼都带着喜色,好像他哥真的娶了个全天下最好的老婆回来。
  这嫂子确实哪儿哪儿都好,有钱有模样心善人正,但是是个男的。
  宁玺对这些事一向敏感,他抬起眼偷偷观察了一下校队里几个兄弟的表情,个个还真跟着乐呵,倒是没有一丝嫌恶,或者嗤之以鼻。
  或许……或许真的有可能。
  真的有抵抗住流言蜚语,坦然面对家人亲朋的议论,真正做到什么都不怕的那一天。
  宁玺的高三下学期,开学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过年期间的一切落寞早已烟消云散,通通化作了行骋给的每一处力量,鼓励着他将这高中的最后一段旅途走完。
  每一年都有高考生因为解放而雀跃,殊不知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一个更大,更复杂的世界。
  高中的烦恼只有高考和早恋,而大学仅仅不止这些。
  陪伴着三月和煦春风的,依旧是早上二两的牛肉面,街角酸奶店的紫米饮料,傍晚放学守在教室门口等他下课的弟弟,回家路上两个人边走边吃的夜宵……
  进入高二下学期,行骋也乖多了,出去打街球的机会少了,下课放松也懒得去看任眉他们抽烟,全往高三跑了。
  偶尔周末就跟着去去ktv,吼几首陈小春的歌。
  ktv包房里边儿几杯雪碧兑啤酒,兄弟一生一起走,千杯不倒,越喝越来劲儿。
  有一次宁玺从楼上下来去文印室领资料,老远就见着行骋领着一群男生站在走廊边儿上,行骋下巴一昂,吹了声口哨。
  宁玺无语,转身要绕道从另一边儿走。
  刚转过去就碰上任眉,笑嘻嘻的:“玺哥好!”
  宁玺又转身,还是从行骋面前过,刚走过去,就被行骋伸出手臂给拦住。
  “收过路费。”
  宁玺愣了,反应过来之后,伸手拧了一下行骋的耳朵,把随身带着的单词本儿拿出来,拍在行骋胸膛上。
  “抄一遍,今晚吊给我。”
  说完宁玺继续往前走了。
  任眉看行骋的耳朵都被拧红了,没忍住大笑起来,惹得行骋一瞪眼:“看什么看,男人的勋章。”
  他是我哥,该管教!
  他拿着手里的单词本晃了晃,贴在胸口拿得端端正正地。
  看着宁玺远去还不忘回头的背影,两个人眼神一撞上,又是分别心跳加速,扑通扑通。
  行骋忽然想起来除夕夜那天晚上宁玺给他发的短信,很简单,就一句话。
  “农历的最后一天,祝我与你常相见。”
  所以那一晚,行骋猛地关了手机,飞奔出去。

  红石榴汽水儿。

  第二十七章
  英语单词本儿,行骋从上课抄到放学。
  他字儿又特别大,好不容易写完了,自己一不小心,手肘碰到汽水儿瓶子,全特么洒在纸上,字都晕开一些。
  还好,看得清楚就成。
  说实话,抄单词这段时间,行骋还新学了好几个,认真去问了发音,等着晚上在他哥面前表现一下。
  回家拿绳子拴口袋的时候,行骋还往里边儿放了一块费列罗。
  上次因为他爸爸逮着自己,那块没有送出去的费列罗,行骋一直惦记着。
  宁玺一拿到单词本,看了又看,实在没忍住,一个电话把行骋叫下来了,见面就开始训他:“你字怎么这么丑?”
  这高考可是占不到好的,一点儿都不工整,阅卷老师看着都烦心。
  行骋今天喝了好多碳酸饮料,越喝越来劲,这会儿嘴里都有股果味:“字如其人,这叫潇洒。”
  宁玺无语了,拿斜眼瞄他。
  怎么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字能够丑成这个样子,一篇作文下来,估计得扣好几分卷面分吧?
  行骋知道宁玺的字好看,但还是没忍住,说:“你写一个我看看?”
  宁玺垂下眼,捏着笔在纸上写了一个自己的名字,金钩铁划,骨气洞达,笔锋好看得就跟宁玺这个人一样,每一下都如水如风。
  行骋挑了根红笔,绕着宁玺的签名儿画了个爱心把它框起来。
  宁玺看了下,手一抖:“无聊。”
  把笔捏着一转,行骋笑道:“你不是说字如其人么,这就是你。”
  宁玺懒得再跟行骋说他写字儿的问题,这人总有一千种办法把话题转到他俩之间,这感情一到位了,说什么话都像调情。
  看着行骋扑上来,宁玺眼疾手快,伸手捏住行骋的耳朵,被手中的灼热感吓了一跳,冷着脸骂他:“小混蛋。”
  “我就混蛋,就混蛋怎么了,你拧,你使劲儿拧我!”
  行骋就是个爱被他哥哥瞎折腾的,被骂了还享受得很。
  这句说完还不够,行骋嘴上还是在耍浑:“哥,你还大混蛋呢,君子动手不动嘴,你两样都占了……”
  宁玺气结,张着嘴半天反驳不出来一个字,手上还真用了点力气又舍不得,屈起膝盖挡着:“我迟早教训你……”
  行骋一下子蹿到床上:“怎么教训都成!”
  ……
  春风过柳,绿意如缲。
  晴日的微光在眼前蒸出朵朵红桃,映在属于成都的三月里。
  高二下期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四百五十多,行骋如果一直保持这个成绩,高三本科线基本是稳了的。
  但是在石中这样一个一步三学霸的校园里,他这个成绩,简直就是拿来吊车尾的。
  况且现在宁玺的高三复习进入冲刺阶段,最后两个多月,哪儿来的时间再给他补课。
  行骋深知不能拖他哥的后腿,只得认认真真地,每天按时上课,还特意提醒了任眉,要是自己上课上着上着一不小心睡着了,就把自己掐醒。
  结果证明,告诉任眉根本没什么用,俩男孩儿脑袋凑一堆一起睡觉,大半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每天上午,就只有课间操的时候,行骋稍微清醒一点儿。
  他还记得高一的时候刚刚来学校,每天做课间操,他就到处找他哥的身影,偶尔站在他哥前边儿的空地做,他都很紧张。
  行骋读初中的时候在青羊区就特别能混了,更别说上了高中,这人的年纪稍微大了点儿,懂事了点,惹事生非更是游刃有余,虽然不像古惑仔那样喊打喊杀,但至少哪个兄弟出了事儿,行骋是抄凳子就上的。
  行骋家里是军人家庭,他爸从来不反对行骋的这种性格,只是嘱咐着要有个度,别被开除了,哪儿找更好的学校给他读?
  他就不是学习那块料。
  但是偶尔望着宁玺的背影,行骋会觉得,自己一定要找一种方式去跟上。
  甚至是在生活的各种方面,都要跟上。
  初恋,对于两个男孩儿来说,是给他们成长的,同时也是生活所给予的最严苛的考验。
  行骋知道,本身就缺乏安全感的宁玺,是怎样摆脱开一切束缚,狂奔到他的身旁。
  初中那会儿他还是个在ktv吼《乱世巨星》《沧海一声笑》的男孩儿,等今年七月底一过,他就要成为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天气转暖了些,上球场的人多了,行骋又找区里的一个大哥要了一场球赛的名额,一场一百块钱,拿十个助攻五个两分球,这钱就能拿下来。
  场子定在武侯区那边儿的迪卡侬球场,就在公路旁边,高高的网隔着每一个场子,里面全是穿着各色球服踩着各种几大千球鞋,挥汗如雨的球员,偶尔有几个街球大手,换着场子打,一次能虐一大`波人。
  行骋这次换了双好点儿的鞋,鸳鸯款,就是左右脚颜色不一样,一身黑短袖,那气场那身高,能崩掉场上所有的人。
  一米八五其实在打篮球的人里边儿算不上特别高,但是行骋就胜在眉眼长得硬朗,眉心儿一拧,嘴角挂上一丝挑衅的意味,着实唬人。
  今天下午阳光很好,一场下来一个多小时,行骋所幸没受什么伤,领了一百块钱,又被一个电话,给喊到锦江区去帮忙了。
  那边儿的场子他很少去,第一是怕打`黑球遇到应与臣,第二就是没什么熟人帮忙盯着,要是在球场上惹了什么事儿,一个人还真不好收拾。
  大部分打球的人都讲义气,抱团一块儿玩,行骋再牛逼,踩了别人的场,这不是上赶着找事儿么。
  可是这一场,是平时帮他找活儿的兄弟拜托的,再不想去也得给这个面子。
  行骋到的时候一身的汗,手腕上还裹着练柔术绑的胶带,另外一只手没力气了直接拿嘴咬,一边儿撕一边儿走路,脚上鞋带系得紧,仔细往脖颈上看,还能看到他锁骨边上一块猩红的牙印。
  之前的场上有熟人笑得暧昧,问他怎么回事儿,行骋倒也不遮遮掩掩的,大方承认,对象咬的。
  他还发现,他哥跟他越来越亲密之后,内心真的跟只猫儿似的,又傲娇又霸气,管得他服服帖帖,毫无反抗之力。
  行骋倒是享受得很。
  他一拿到球,打得势如破竹,直接切断对方传球的方案,快攻拿下第一血,一时赢得场边不少赞叹。
  锦江区的篮球班子他没见过几个,在市里参加比赛的那也是学校里边儿的队,学校的能跟社会上的比么?
  行骋知道锋芒毕露必遭截杀,动作稍微收敛了些,也没上一节打得那么狠,后撤步一个跳投,又进一分。
  这里不需要他出风头,拿到钱就行了。
  半场休息的时候,场边儿很有几个一看就二十出头比他年长的女人抱着手臂过来,做得亮闪闪的指甲在阳光下晃得行骋眼疼。
  行骋再怎么为生活屈服,这个问题上是分寸都让不得。
  他不想让宁玺稍微想偏一点儿。
  “行骋!”
  身后炸开一声熟悉的喊叫,行骋头皮都要炸了,一转身,就看到应与臣一身的汗水,一张乖顺的脸蛋儿累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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