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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为王(10)

作者:顾雪柔 时间:2019-12-27 10:22:09 标签:架空 基建

    游淼诧异地抬头打量他,说:“什么不对?”
    李治烽:“我们不吃人。”
    游淼道:“当然不吃人,王志的书简直是放屁。”
    李治烽忍不住嘴角牵了牵,游淼知道他这是笑了,便绘声绘色给他解释,王志身为大儒,编书写书却漏洞百出,在京师太学上课时,游淼随随便便就能抓出他一堆漏子,胡言乱语地说了一阵,李治烽频频点头,游淼便又开始翻书,看到后面谈论风俗之时,登时震惊了!
    王志还提到了犬戎人的一点特征——族中没有女人!
    犬戎人族中无女子,无老人,只有小孩。青壮年男子就像狼群一般集体行动,传承后代的使命由其他族的女人来完成,有时是羌,有时是羯末人,有时甚至是汉人。族中的成年男子习惯单枪匹马,在月圆之夜沿着长城一带慢慢地走,游荡于大草原与其余部族之间,向自己看上的外族女子求爱。
    求爱后交欢,交欢后男子便即离开。
    七年后,父亲将回来该部族,如果妻子生下的是儿子,男人便带走七岁大的小孩,给他一匹小马,带着他一同征战,突走于草原上。如果是女儿,男人会给予女儿一笔钱,充当她未来的嫁妆。
    母亲则将被那男人亲手杀死。
    李治烽难得地笑了笑,说:“不对。”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点,游淼说:“当然不对,怎么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妻子?”
    游淼看李治烽,说:“这都是他瞎编的吗?”
    李治烽缓缓摇头,解释道:“一部分是。”
    “不会杀妻。”李治烽说:“月圆之夜求爱,行事之后,会递给妻子一枚狼牙,作为凭证。七年后回来,把儿子带回部落里,父亲尽心培养儿子,带他去狩猎,教会他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如果是女儿的话,会给女儿十头羊,五头狼,十卷兽皮当嫁妆,来日女儿出嫁后若受了欺负,可凭狼牙朝犬戎部求助,女婿若无法养家糊口,也可朝犬戎讨要生活物资,所以塞外四十二族,最自豪的,就是有一个犬戎人岳父。”
    “然后呢?”游淼说:“妻子怎么办?”
    李治烽:“每个犬戎人到儿子成长到足够独当一面之时,父亲都会归隐,带着战利品,回到妻子所在的部落中终老。”
    游淼缓缓点头,这么说来还是有点道理,李治烽又说:“但现在这么做的已经不多了,有人也会把妻子带回部落里。”
    游淼好奇问:“你有妻子么?”
    李治烽摇摇头,说:“我们那里将求爱叫做孤狼出关,要十七岁。我被抓到中原时还未成人。”
    游淼明白了,这多半和汉人男子冠礼,女子及笄一样,属于犬戎人的一种成人仪式。孤狼出关,这词儿倒是贴切,想到十七岁的犬戎少年身强力壮,骑着战马,沿着长城一路飞驰,月明千里,草原如海,登时说不出的心驰神往。
    “怎么求爱的?”游淼问。
    “有人唱歌,有人吹羌笛。”李治烽说。
    茫茫月夜下,犬戎族少年徘徊在女孩子的村落外,吹起羌笛,实是说不出的浪漫与潇洒。
    游淼又问:“犬戎里是不是都只有一个儿子?”
    李治烽摇头,游淼道:“两到三个?”
    李治烽想了想,说:“不一定。”
    游淼嗯了声,说:“你有几个兄弟?你们小时候,都跟着父亲一起打猎么?”
    李治烽没有说话,这种事,换了是平常,游淼本不该多问,但想到既然要放他走,倒也无所谓了。游淼又问:“你的狼牙呢?”
    李治烽不答,游淼捡到他的时候,李治烽全身一丝不挂,自然也没有狼牙,如今他唯一的值钱物事便是脖颈上的玉佩,还是游淼母亲留下来,游淼再借给他保命的。
    游淼躺在李治烽的怀抱里,伸手拈起他的玉佩,手指摩挲,不说话。在这一刻,他忽然对李治烽有点异样的情感,觉得他很可怜,又有点不想让他走了。
    但孤狼终究还是要回到塞外狼群的地方去,游淼蓦然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实在不应该当奴隶。十五岁时的李治烽,该是怎么被抓回来,磨去爪子,拔掉牙,鞭抽棍打,折磨得他放弃了所有的抵抗,甘心当一个卑贱的性奴。
    游淼天生玩归玩,恶作剧也没少做,却从来不会去做折辱人的事,母亲死前告诉过他,这世上各人都有各人的命,有时候,命里潦倒怨不得自己,一切都是天注定的,但为人者,切记风光时不可太满溢了,潦倒时也不可自暴自弃,见人落魄了,能帮就帮一把,此生积的德,来世都会有善报。
    虽说犬戎与汉人连年开战,但大家也是各为其主,血海深仇这么一年年的积下去,什么时候都到不了一个头。游淼在书中朝后翻,看到王志又在书后提及,蛮夷之族须得以德服之,教化同化,方是上道。“胡虏无百年之运”,但凡塞外入中原的种族,不愿汉化的都将湮灭,而愿意汉化的,最后也都成了汉人的一部分。
    游淼在车上看这书看了三天,白天天不亮便启程,夜里月上中天时寻驿站住店,又或是在旷野中停车过夜,赶车的行脚商都是苦命人,有自己带点小东西做生意的,有被富商雇来运送货物的,三教九流,俱是底层出身。住店时李治烽一路伺候游淼,那些行脚商便在驿站喝酒烤火,随处找个暖和地方,挤着就能过个夜。
    随着不断朝北走,天气也越来越冷,及至翻越秦岭阳口山时,那天下起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暴风雪,天顶鹅毛大雪肆虐,狂风犹如包围着四方的怒鬼,一层层雪浪呼啸而来。连绵起伏的山峦盖满了厚厚的白麾,颇有点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的架势。
    “天寒地冻啊嘿哟——”
    “老天爷莫阻路啊——”
    “早日归家嘿哟——”
    所有车夫都蒙得严严实实,包头裹面,只露出两只眼,嘶哑地大喊,驾着车朝前赶,游淼纵是坐在车中,亦感觉到四面八方的冷风从车门,车窗内无缝不入地直灌进来,过了阳口山,又是数日,天气一瞬间放晴,老天爷的脸明媚得就像不曾下过雪,出阳口山后,蜿蜒的长城下,蓦然现出一座繁华喧闹的塞边城市——延边。
    延边作为边境最大的经贸集散地,已存在了近四百年,塞外四十二族都在此处作生意,多年来无论多少战火,入侵中原的胡族都会刻意避开此处。
    纵是被追杀的汉人,胡人,只要逃进了延边,朝城内一躲,外族纵有千军万马,也不能再追,更不能贸贸然冲进市集内杀人抓人。
    这是四百年前匈奴王与天朝皇帝定下的千年之约,无论两国邦交如何,延边城作为缓冲之地,千秋万载,永不开战。
    马车外的车夫纷纷欢呼起来,游淼睡了一夜,此刻迷迷糊糊地朝外看,半山腰中,寒风依旧凛冽,朝下面平原看,延边城一望无际,被游龙般东去的长城环抱,城中人头攒动,吆喝声远远传来。
    延边城外的远方,巨大冰湖犹如阳光下闪烁的宝石,牛羊队在雪原上排出一条曲折的队伍,通向城中。
    这就是延边城了。游淼心想,繁华程度虽不比京城,但却别有一番塞外风味。商队离开阳口山区域,沿着平原下去,游淼又看了李治烽一眼。
    李治烽把手肘搁在窗边,漫不经心地朝远处看。
    游淼:“你来过延边吗?”
    李治烽略一点头,转头看游淼,似乎有话想说。
    游淼心道在延边不知道会不会碰上李治烽的族人,如果李治烽想逃,此处将是最好的地方,也是最好的时机了。
    李治烽:“我带你去玩。”
    游淼看得出李治烽的心情不错,又试探地笑着问:“以前经常来?”
    商队接近城门,李治烽侧头听着远处胡族的交谈,说:“不算。”
    游淼点点头,商队会在延边逗留三天,三天后,再离开此处时,游淼决定就让李治烽离开,回他的家去罢。各回各家,不必再当奴隶。
   
    第13章 卷一 摸鱼儿
   
    抵达延边的第一天,商队报上通关文书,办理手续,四十余人入客栈,货物卸下,再带到市集上去卖,游淼终于停了赶路,得以松口气。
    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游淼从小极少出门,唯一一次长途赶路还是从流州上京城,那时风景秀丽自不必说,哪有现今狼狈?颠簸了数千里路,有李治烽伺候着,游淼仍忍不住叫苦连天。
    一行人于城中最大的客栈落脚,行商自去做生意,游淼带李治烽出外闲逛,只见塞外货物都以兽皮,珍稀药材,兽肉,鹿茸鹿鞭鹿尾等居多,镇宅的狼头,铺地的虎皮,名贵狐裘,西域的葡萄酒,龙涎香,千年的老参,矿眼的奇石,百炼的精钢片……在京师随便一件都能卖出高价,足可当御宝堂里的珍稀之物,在延边的集市上却成山成海的,跟烂大街一般。
    反而是中原商人带来的蜡烛,丝绸,盐,南方药材,甚至是东海进的次等珍珠,珊瑚扇贝,茶叶,一进市集便遭到哄抢。
    连中原人的年画都能卖出个天价,游淼心想亏了亏了,早知自己也从京城带点东西来卖,郝三钱当真是坐地起价,搁京师连听戏茶楼里都不喝的劣等茶叶,半斤也就五个铜钱,在市集上竟然能换一张中等的狐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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