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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锦绣(23)

作者:木三观 时间:2019-07-03 12:05:31 标签:年上 双向暗恋 情投意合 都市爱情 神仙爱情

  这时候,不免有人会说,那为什么不索性一开始就说想去洗手间?
  当然是因为……不够优雅。
  就跟名媛们不会说“我去上洗手间”,而会说“我去补个妆”一样。
  这是一种维持格调的说辞。
  很多人私底下吐槽说刘易斯是个“爱装比”的人。事实上,刘易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是挺爱装的。
  格调很重要!
  就像优雅的绅士,不能露出恼怒或者不耐烦的神色。
  大家也从未见过刘易斯恼怒或者不耐烦。
  “我去抽一根烟。”刘易斯就是这样“很优雅”地说了一句谎言。
  七叔大约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便点头了。
  修斯是觉得有问题的,所以他跟了过来,便看到刘易斯穿着白裤子坐在了显然脏兮兮的石凳子上。
  修斯说:“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
  刘易斯摇摇头,笑着答:“只是里面有些闷。”
  “我知道了。”修斯忽而有些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是因为女孩子的事吗?”
  刘易斯的表情一下变得局促起来。
  还有些慌乱。
  修斯又说:“不喜欢杜香璇?”
  刘易斯的慌乱便立即消失了。
  “不是,”刘易斯缓缓摇头,“和她没有关系。”
  刘易斯神色坦荡平静,修斯相信了他,便说:“我以为你不喜欢她?”
  “我没有不喜欢她。”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觉得她很好。”
  修斯沉默了。
  刘易斯又说:“我只是不喜欢女人而已。”
  修斯却又展颜一笑,说:“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对。”刘易斯看着波光里自己的脸,带着几分愁苦,而修斯的身姿在绿水倒映中颇具风流。
  修斯坐在石凳上,双手撑在后方,身体微微后仰,看起来慵懒自然。
  刘易斯看着修斯,忽然说:“那你呢?”
  “什么?”修斯没明白。
  刘易斯说:“你喜欢薛彩楹吗?”
  “我没有不喜欢她。”修斯回答,“我只是不喜欢女人而已。”
  他学着刘易斯的语气讲话,有几分肖似。
  刘易斯感到一些难堪,而修斯却爽朗地笑起来。
  刘易斯低着头,随手摘下了一片南天竺的叶子,攒在手心。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乱摘了花园的植物了,又有些懊恼。
  “你在想什么?”修斯问道。
  刘易斯将南天竺的叶子攒得紧紧的,仿佛一个首次擅闯珠宝行偷盗的窃贼,将小小的珍珠攒在手里,唯恐旁人察觉他的“罪行”。
  “我……”刘易斯说,“我在想,你既然不喜欢女人,为什么和她相亲?”
  修斯说:“真奇怪,你为什么用‘相亲’这个词?无论是七叔还是谁,都没有跟我提起这个词。他们都是说‘介绍认识’。难道同性恋者不能认识异性恋者吗?”
  “你这是歪理。”刘易斯说,“所谓的‘介绍认识’,谁都知道怎么回事。不然,七叔怎么大费周章 把她请来?她又怎么会穿着比基尼在你院子里泡温泉?”
  修斯一怔,嘴巴半张:“你还知道她泡温泉的事情?”
  刘易斯一时脸都红了,仿佛是南天竺成熟的果实一般。
  “嗯……说起来太失礼了……”刘易斯很快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今早经过你的门口,看到她正好出来。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见面。场面有些尴尬。”
  刘易斯脸颊发烫,知道自己脸红了,所以他才讲这么一番话。
  这样的说辞,很容易解释脸红的原因。
  “哦。”修斯笑了,“这是你第一次与她见面,但不是第一次看见女人穿比基尼吧?有什么好害羞的?”
  刘易斯只得回答:“只是考虑到她的身份……”
  “老实说吧,”修斯的目光很锐利,“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刘易斯很难承认这种事情。
  他很乐意承认自己喜欢别人,他乐意说自己喜欢杜香璇,喜欢杨橄榄,喜欢邵丹桂,喜欢早晨喝过的那瓶矿泉水,但要他承认不喜欢什么、甚至讨厌什么,那就很艰难。
  因为这好像很不礼貌,也很不绅士。
  若非对方罪大恶极,又何必直言生厌?
  刘易斯是一个伪君子。
  他自己知道的。
  但既然做得了“伪君子”,不肯做“真小人”,那就自然不愿意轻易揭破自己的面具。
  刘易斯便使用起他的“惯用语”,说:“这个呀……也不能这么说……”
  “也不能这么说”,这成年人的世界里就是“是,但是不好意思承认”的意思吧。
  例如:我很丑吗?”——“也不能这么说!”
  再例如:“你不肯买单吗?”——“也不能这么说!”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修斯听懂了刘易斯的意思,便含笑点头:“那可真难得。”
  “难得?”刘易斯没有明白。
  修斯说:“难得你也有不喜欢的人。”
  刘易斯不知该说什么,就只得讲:“也不能这么说。”
  修斯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刘易斯的手。
  刘易斯仿佛被电击中了。
  兄长的手,原来是这样的触感吗……?
  粗糙的、温暖的。
  修斯的手掰开了刘易斯紧紧攒着的掌心,将那片被蹂躏得皱巴巴的南天竺叶子拿了出来,扔进了垃圾桶。
  “去洗个手吧。”修斯说。
  “嗯,我先去洗个手。”刘易斯仿佛被逮住的小偷,有些仓皇地离开,赶忙去“销毁证据”。
  修斯站起身来,转身回亭榭那边,却见七叔也迎面走来了。
  “这么巧啊,贤侄。”七叔笑着伸手搭上了修斯的肩膀,“怎么了?确实不喜欢薛彩楹吗?”
  七叔讲话很直接。
  修斯便也直接回答了:“刚刚小易说了,他不喜欢薛彩楹。”
  “噢。”七叔脸露惋惜的神情,“那就没办法了。我能够完全理解,是我我也不会娶一个我兄弟不喜欢的人。”
  

第29章
  修斯笑了:“这就是你至今未婚的原因吗?”
  “啊哈哈哈!”七叔爽朗地笑起来,“可能是!我的兄弟确实太多了!要他们都喜欢可是非常不容易。”
  修斯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么,当年我父亲决定要娶我母亲的时候,兄弟们都喜欢吗?”
  “这个当然,”七叔说,“这是我们爸爸、也就是你爷爷决定的婚事。我们谁会不喜欢呢?”
  刘家大家长决定一切的做派真是代代相传。
  只要是大家长拍板的东西,就没有人会不喜欢。
  修斯一直都很反感这样做派,直到他也成为了大家长。
  修斯却忽然记起尼采的一句话:“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回以凝视。”
  他反抗大家长久了,便也成了一个大家长。
  推翻一个君主的最好办法,往往就是成为一个君主。
  从古到今,都是这个道理。
  现在修斯成了“君主”,群臣便想给他一个“王后”。
  但他真的没有这个意思。
  他也寻思着,什么时候告诉大家他是同性恋者比较合适。
  但似乎,永远都没有“合适的时候”。
  这些叔叔、伯伯们能接受刘易斯这个浪荡不羁的孩子搞基。但要是告诉他们,刘修斯也不会找女人生孩子、会和男人相爱,恐怕就难接受太多太多了。
  修斯手握20%的股份,是最大股东,但老刘手里仍有15%的股份。那些叔叔伯伯们其实对修斯“稳坐江山”的意义也相当大。
  要是他表现出不符合这些叔伯的期望,他们很可能又像当年弄走老刘一样弄走他了。
  按照七叔教的,修斯找个有钱人家的女儿结婚是比较经济的选择。
  但是……
  修斯站在凉风吹送的水榭边,吸进了一口带着园林芳草芬芳的空气,便回到了水榭中去。却见刘易斯也已经在那边坐着了。
  “美人卷珠帘……不知心恨谁……”水榭的高台上一个歌女弹琴吟唱,声音清亮,但也没盖过酒席里的劝酒声、调笑声,但她自顾自地唱,好像一切都与她无关。
  修斯捧着酒杯,目光越过了桌子,落到了对面的刘易斯脸上。
  刘易斯仿佛吃得有些醉了,眼神有些迷离,一手支在桌面上,扶着额头。
  修斯便问:“弟弟,是不是喝多了?”
  刘易斯抬起头来,刚想说什么,便打了个喷嚏。
  坐在刘易斯身边的杜香璇便说:“是不是着凉了?”
  刘易斯搓了搓手:“好像是有一点。”
  修斯想起刚刚刘易斯穿得那么单薄地站在水边,便说:“一定是喝了酒又吹风,感冒了。先回去休息吧。”
  刘易斯抱歉地点点头,又跟各位叔伯、女宾道了声“失陪”,才缓缓款步离开了。
  刘易斯走得慢慢的,又因为醉意有些摇晃,似在花木丛里漫游一样。
  三叔见了就笑了:“小娘炮走起路来都是不一样的……”
  大家听了,也都笑笑,竟不说话。
  杜香璇听着这话,险些当场给这个长辈翻了个白眼。
  修斯闻言,也笑了,说:“三叔,酒后别乱讲话!”
  五叔却打圆场说:“三叔这人你知道,他的酒品就是没有人品!”
  “巧了,我也是这个类型,”修斯翘起嘴角一笑,“谁再说我弟一句试试。”
  三叔悻悻不语,闭着眼睛装醉死过去了。五叔便讪笑着,说:“真是的,我带他回去歇歇。”
  修斯也烦厌了和这堆老不死的应酬,便也趁机说散了。
  这一席酒便是不欢而散了。
  修斯在花木丛里走着,见大约是新雨过后,路上有着带泥沙的脚印,大概是刚刚刘易斯走出来的。修斯不自觉地就把自己的脚踩在了对方的脚印上,一步一步走。他仿佛想起刚刚刘易斯的步子,便恼怒起来:谁能说刘易斯走得别扭呢?他明明走得多可爱!
  既想起了刘易斯,修斯便没有回自己的屋子,径自去了刘易斯的门前敲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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