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一脸意外的惊喜:“你忘了,我是小辉啊!”
他们相识的第一天,极其意外的糟糕的开始。
其实也不能算是第一天相识。
三年前。
周野还是个十三四岁少年的时候,有次暑假和家人到杭市附近郊区乡镇驾车游玩,但是中间不知道为什么闹脾气,趁家人不注意赌气跑了出去,后来跑累了就靠在一座院子墙角边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直到他被人轻轻摇醒:“你怎么一个人在这?你家人呢?”
少年睁开眼抬起头,看到一张眉目如画的脸庞,他伸手揉了揉惺忪睡眼,不由怔了怔。
“我讨厌我爸和我妈吵架,烦死了,不想理他们。”
……
对面的少年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个子高高瘦瘦,眉眼极漂亮,先是对他温和一笑,而后并排坐在他旁边,伸手揉了揉他有些乱的头发安慰他:“你有爸爸妈妈在身边,已经很好啦,我从来都没有过。”
“你爸爸妈妈去哪儿了?”少年问他。
不知道,那眉眼格外漂亮的少年摇摇头,他用手指了指身后不远处孤儿院的大门,我是在这里长大的。
那,你没有其他亲人了么?
我也不知道。漂亮少年眼中的神采开始有些暗淡下来,“以前这里有个哥哥对我很好……虽然不是亲的,但是后来他被人领养走了。再也没见过他。”他说着垂下了头。
他们在一起坐了一个下午。
身后墙边有一丛野生的白玫瑰,洁白的花瓣在风中轻轻摇曳着。不时有淡淡花香飘过来。
直到傍晚时,漂亮哥哥到院子里给他摘甜瓜吃,又骑着自行车把他送往距这里十多里路的县城宾馆。这是少年和他家人这趟过来暂时住的地方。
傍晚的风轻轻吹着。
少年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双手环抱着他的腰,头倚靠在他的背上。是一个全然信任依赖的姿势。
脸庞贴着的衬衫是半旧泛白的但洗得很干净,上面隐约带着阳光和橘子味洗衣粉的味道,少年心想:这个哥哥的味道可真好闻,他的背真漂亮,腰也漂亮,哪里都漂亮……比他以前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还要漂亮一些。
到了县城,临分手前少年问他叫什么。
我叫林千帆。夕阳西下漫天彩霞中,那个眉眼漂亮的哥哥推着自行车回过头,对他扬了扬手。
“林千帆,我记住你啦!”少年说,“我叫小辉,以后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小辉是少年的乳名,与周野比起来,少年一直更喜欢自己这个小名。
一年后他再找来。那个漂亮哥哥已经不见了。甚至连孤儿院也关门了。
据说在大半年前,有艺术团到这里慰问演出,福利院的孩子们做文艺表演,团长一眼看中了人群中格外惊艳漂亮的少年,遂推荐他到艺校读书,又向上面写信反映孤儿院的情况寻求合理帮助。
少年找附近镇上的人打听,听说这座孤儿院的老院长也在前不久生病去世了,院里的其他孩子则被安排去了市里的福利院。其他的事附近镇上的人也说不太清楚。
这里是杭市郊区最偏僻的一个镇,距离市区差不多有一百里,平时很少有外人来。
至于林千帆具体去了哪里读书?更是没人说得清。那个年代还没有手机,想找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周野为此郁闷了很久。他只不过跟家人去了一趟国外,怎么回来后世界就完全变了个样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年在国外的时候,他脑中时常便会想起浮现起那个漂亮哥哥的影子,想起他清俊的眉眼,他温和的笑,想起他身后摇曳生姿的白玫瑰花,那天空气里令人微醺的花香和果香,还有那在夕阳晚霞中骑车渐渐远去的好看背影……他甚至从国外专门给他带了礼物,还没来得及送给他……
直到今天这次“见面”。
三年的时间改变了太多,不管是相貌还是其他,尤其对于成长期的少年来说。如今周野的身上几乎已完全看不出三年前那个少年的影子了。
林千帆的个头儿也比以前高了不少,从昔日青涩漂亮的小镇少年变成了今日玉树临风的英隽青年。到大城市读书后,外貌谈吐已然是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模样。
他们都没能在第一眼认出彼此。
虽然林千帆的眉眼与以前比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变得更英俊了些轮廓更分明了些。但是昨晚周野醉酒,加上夜晚灯光昏暗,他只是模糊觉得这人眉眼很好看有点似曾相识,但并没想起来他是谁……
于是,从一开始就错了。
“我找你找了好久了,总算找到你了。”少年手里拿着林千帆的学生证扑过来抱住他,也不顾此时他们身上都未着寸缕,还带着昨夜的痕迹……对少年来说,久别重逢的巨大喜悦几乎冲昏了他的头脑,盖过了一切。
而此时的林千帆,还没能从震惊震怒等种种情绪中彻底反应过来。他勉强用床单裹着身体,实在难以接受眼前这震惊至极诡异至极的一幕……
他根本无法相信眼前所见。
也完全不能把眼前这个浑身赤‘裸带着危险气息的“少年”同三年前那个负气出走的迷途少年联系在一起……
今天如果换作是别人,他经历了这种意外难堪的事,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立即报警,把少年送进少管所去让人好好管教管教。
但是在几分钟后,最终他只是一言不发地捡起自己散落一地的衣物背对着他穿好衣服,之后头也不回地说:“我走了,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但是,少年怎么可能放过他。
第110章 纠缠
第二天一早,周野的身影便出现在影剧学院,靠在教学楼前的法国梧桐树旁等着他。
少年貌似态度诚恳地向他道歉:对不起千帆哥,我昨晚喝多了,记不太清自己都干什么了。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林千帆说你回去吧,我还要上课,麻烦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少年并未多说,依然转身回去。第二天又准时出现,这次是在男生宿舍楼下。
如此多日。
后来,少年开始带着花来,手里拿着一支或一捧白玫瑰。少年身高体长,气质带点桀骜不羁,身上穿的是当时在国内极少见的大牌,酷酷少言的样子引来不少女生驻足窃窃私语。
有时会有人好奇地上前问他找谁?
我找我哥。少年虽然礼貌地微笑着,但看起来有些冷傲,跟其他人并不多话。
找男人还带着花?在那个年代,就算是在观念相对开放的影剧学院,也够新潮的……校园里很快起了些议论声,说有个痴情弟弟每天都捧着花等人,也不知道等的是谁?
林千帆终于忍无可忍,有次趁无人注意时走到他面前:你究竟想怎样?
“你还没有接受我的道歉。”
“事情已经过去了。无所谓道不道歉。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身为一个男人,他被一个小自己几岁的男生酒后强了已经够闹心了,这人还每天过来刷存在感,任谁都觉得添堵。
“可是,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还没有听到你说原谅我,我心里很难过。”少年说着垂下眼。
那个样子倒像是别人欠了他似的。
林千帆无奈,为了以后能清净点儿,只得违心地道,“我原谅你,你走吧。”就算不提那件糟心的事,他们身份背景不同,也不想再跟他有过多纠缠。
真的么?没骗我?少年望着他。
林千帆忍了再忍:“……真的。”
少年把花塞到他手中,转身走了。
没过两天……又来了。
影剧学院里的同学还真有人认识周野那张脸的。
暗地里提醒林千帆:“那小子看你的眼神儿邪性得很,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最好离他远点。”
当时周野混的那个圈子,大都是些“太子党”“hong二代”们,还都是些无所事事不学好的二代子弟,其中有几个声名远扬,在北城是出了名的混子,整日混迹于各大娱乐场所。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周野经常和这些人混在一起,能是什么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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