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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之徒(15)

作者:青山埋白骨 时间:2022-05-19 10:01:56 标签:市井生活 情有独钟 年下

  几十年前的自建房,也不讲究什么户型,尽可能的利用可用面积就对了。

  穿过店面走到小院里,一楼是厨房、杂物间和一个卫生间,二楼便是房间。

  从外置楼梯上楼就是一条挑廊,左边是一个大房间,右边就是一个小房间和一个卫生间,两个房间中间还有一条过道,两扇门不是朝向挑廊,而是对开。

  大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里面飘出来阵阵薄荷的清香味,朗颂从缝隙里瞄了两眼,但只能看到床尾的位置。

  孙谚识浑不在意地推开了大房间的房门,房内的陈设一览无余。

  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大床,夏凉被凌乱地摊着,床上还丢了一件白T恤一条运动短裤。床的两侧是两个床头柜,上面凌乱地放着水杯、香烟、充电器之类的东西。床尾放了一张书桌一把沙发椅,桌子上放了一本挺厚的书,但因为背面朝上,所以看不清是什么书。椅背上挂了好几件衣服和裤子,是干净的,应该是收来以后顺手就搭在了椅背上。朗颂都能想象的出来,孙谚识随手拿起一件就往身上套的模样。

  整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凌乱,但不脏,非常符合孙谚识给人的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乱,但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时候孙谚识才意识到,自己的房间还真是和整洁搭不上边。他尴尬地把椅背上的衣服塞进了衣柜,掩耳盗铃般解释道:“早晨起太早了,没来得及收拾。”

  朗颂点头,没有戳穿他。

  孙谚识又道:“这房间原来是我爸妈的房间,现在是我在住,虽然大一点,但是老人住过的给你们俩住不合适,所以我就继续住这个房间,你们就住我原来的房间。”

  说着,他打开了对面小房间的房门:“这是我以前住的房间,上大学以后就没怎么住过了,里面还放着一些我高中时的书,等会我搬到我房间。”

  朗颂和朗月齐刷刷地扶着门框,一上一下把头钻了进去,房里有一股木头混合着书本的老旧味道,有些刺鼻,但不难闻。

  房里有一张空床,一个书桌,靠墙还有一个相对于房间面积来说很大的书架,正如孙谚识所说,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书,朗颂看到了熟悉的高中生习题集。

  “如何,还满意吗?”孙谚识倚着另一侧的门框,问道。

  “很好。”朗颂认真地点头,“可是……”

  可是他觉得房租太便宜了。

  “哪来那么多可是。”孙谚识轻敲了一下朗颂的头,“月月就在我这待着吧,你快回去搬东西,晚饭就交给你了。”

  楼上热得要死,孙谚识早就受不了了,他一把抱起朗月下了楼。

  朗颂摸了摸刚才被孙谚识敲过的地方,嘴角微微翘起。

  -

  父母在老家有栋旧房子,朗颂在他爸去世后不久把属于父母的东西带回了老家,所以他和朗月的东西不是很多。

  他打零工时经常给搬家公司帮忙卸货,因此认识了一位搬家公司的司机朋友,他让那位朋友帮忙送一趟,对方不仅打了折,还帮忙把东西运进了巷子。

  朋友把最后一个箱子从小推车上搬下来,扯起T恤衣摆,在脸上抹了一把擦去一头的汗水,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小店,感叹道:“小朗,这里可真不错,比你之前住的那地方强多了。”

  “是挺好的。”朗颂怕把路挡了,一边把箱子摞起来,一边应道,“房东也挺好的。”

  挺好的房东掀起帘子走了出来,把手里的冰水递给了朗颂的朋友,笑道:“兄弟,辛苦你了。”

  朋友看了朗颂一眼才接过水:“都是朋友,应该的。”

  朗颂抬起头来,看到朋友手里的冰水,轻声对孙谚识道:“谢谢。”

  跟在孙谚识后面的朗月探出头来,费力地将手里的冰水举到了朗颂的面前。

  “乖。”朗颂接过水,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朗颂的朋友弯下腰逗朗月:“小月月,你好像又长肉肉了。”

  朗月腼腆地一笑,跑到了孙谚识的身旁抱着他的大腿躲了起来。

  这可把孙谚识给高兴坏了,简直想掐腰大喊三声。朗月虽然亲近他,但始终还是把哥哥朗颂放在第一位,此刻,哥哥就在身边,朗月却来找他寻求庇护,孙谚识得意地快飘起来了。他挑衅似的向朗颂抬了抬下巴,朗颂无奈地浅浅一笑。

  休息了一会儿,朗颂的朋友便说要回去,孙谚识热情地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但对方说还有个单子没做,要先去忙了,朗颂便和他约了下次见面。

  孙谚识和朗颂一起把行李搬上了楼,朗颂说了好几次他自己搬就行,但孙谚识都已经上了手,哪好意思再歇手,就好像变相承认自己搬不动似的。

  然而事实却是,他真的有些搬不动。

  明明箱子并不大,但却重的出奇,他铆足劲劲搬了两箱,便悻悻地去陪朗月玩了。反观朗颂,气都不带喘的,搬完了剩下几个最大最重的箱子。

  搬完行李,孙谚识带着朗月在楼下看动画片,朗颂则在楼上收拾东西,偶尔发出点挪东西的声音。

  趁着朗颂收拾房间地功夫,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把菜给买了,除了朗月喜欢吃的菜,他尽可着自己喜欢的菜买,不仅买了虾还买了排骨。

  天色渐暗,朗颂满头大汗地下了楼,看得出来他很累,但也很开心,打了声招呼就钻进了厨房。

第15章  “你脸上有点帅气。”

  照例是令人心满意足的一顿丰盛晚饭。

  吃完饭孙谚识上楼拿东西,朗颂那房间正大开着通风,孙谚识随意扫了一眼,差点没被一房间的公主粉给亮瞎眼。

  床品用的是粉色卡通图案,薄被叠得整齐,床上靠墙壁那一侧堆了两排毛绒公仔,有小猪佩奇一家人,还有粉红豹,粉红海豚,大部分以粉色为主,也有嫩绿和姜黄等小姑娘喜欢的亮丽颜色。

  除了这些,还有独角兽造型的可爱小台灯,小象造型的儿童椅,床底下的拖鞋也是小狗图案。

  整个房间都可可爱爱,非常符合小女孩的审美。

  也不知朗颂是怎么收拾的,明明搬了那么多箱子上来,但房间里除了变漂亮并没有显得拥挤。

  孙谚识回头看了看自己凌乱的房间,竟有点羡慕朗月。

  下了楼,刚巧撞上朗颂抱着朗月准备上楼,孙谚识问道:“怎么了?”

  “没睡午觉,困了。”朗颂回答。

  “哦,行吧,那洗洗睡吧。”孙谚识摸了摸朗月的头。

  天已黑透,温度降下来不少。

  吹了一天空调,吹的人口干舌燥,孙谚识关掉空调,把门帘给掀开,让屋里进点新鲜空气。

  他蹲在门外点了根烟,然后瞄了眼时间,七点多。

  六点至八点是小巷子最热闹的时间,也是店里生意最好的时间,因为下班回家的人多。

  正这么想着,两个女孩子肩并肩迎面走来,其中一个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甜甜地开口:“孙老板,又抽烟呢。”

  “啊。”孙谚识应了一句,把剩下半截烟扔在了地上,伸手挥散了缭绕的烟雾。

  两个女孩子先他一步进了店里,在冷藏柜前挑东西,孙谚识走进柜台等着结账,一低头便看到柜台上的马克杯。杯里装了水,但又不像是水,他低头闻了闻,一股蜂蜜的甜味。

  这是他的杯子,一直放在厨房,好久没用过了。平常他渴了就喝瓶装水,店里的水三分之一都是他喝掉的。

  不用猜,这水肯定是朗颂给弄的,孙谚识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微甜,还有一股柠檬的清香味,他又喝了一大口。

  “孙老板,笑什么呢?”碎花裙姑娘把一盒酸奶放在了柜台上。

  “想到今天生意好,开心呗。”孙谚识笑着答了一句,又问道,“晚上又只喝酸奶啊?”

  姑娘叹了口气:“唉,减肥呀,瘦了才找得到男朋友。”

  孙谚识哼笑一声:“什么理论,非要瘦了才能找到男朋友吗,做自己和健康最重要。”

  碎花裙姑娘娇俏地笑了一声:“孙老师,听你的口气,你喜欢肉肉的?觉得我们家苹苹如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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