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68)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拒绝:“不要!塔里木的战力很强大,留给我是大大的浪费!”
纳鲁皱着眉,想了一阵才道:“其实严格的说,塔里木并不是一把猎人的好手。他的力气确实大,不过人不太聪明,有时候反应很慢,特别是打猎过程中充满了突发事件,他显得的有些反应不过来。这种问题可不是力气就可以补足的,更需要智慧和应变能力。我赞成泰格的安排,你身边需要一个力气大的家伙好帮你办一些你办不了的事。”
泰格看了纳鲁一眼,越发的赞赏这人。无论哪件事,这个人都会用不带着私心的想法去考虑,像对待塔里木这件事,他就是在把海风部族当成了自己的部族在考虑,这点无法不让人对这个憨厚的男子大生敬重之心。
孙志新仔细想了想对塔里木的映象,这个人确实是一个武夫类型,做事很专注很负责的同时缺少了应变和机智的才能,适合于一个指令一个指令的力事,确实不太适合需要随机应变的场合。
另外自己不管烧陶,还是以后干什么事,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大力士协助自己。谁叫自己是个现代人,力气比不得这帮家伙,在现在没有弄出其它的省力工具的情况下,说不定只好求这个史前版的赫拉克勒斯。
“那好吧。”孙志新答应了下来,心里还是觉得那位猛男兄跟着自己有些委屈。
76、吃二位爷的老豆腐
关于烧陶的事泰格和纳鲁完全不懂,所能想到的仅是人力的分配问题。虽然心里对烧陶有着太多的惊喜与好奇,但真正聊起来的时候连说什么都不知道,只得岔开话题去聊别的。
聊了一阵,奥格和布库都回去睡觉了,纳鲁和泰格还赖在孙志新帐蓬里。孙志新看着这两只,个个都倦得眼皮子直是打架,却就是不肯走,东倒西歪的坐不成坐形。
“回去睡了。”孙志新道。
纳鲁直接闭着眼皮子没反应,只把手伸过来和孙志新五指相扣。泰格倒是斜了斜眼,道:“再呆会儿。”
看着这两个疲倦到极点的人,孙志新心里升里难言的疼惜。虽然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打猎的活动,但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打猎会有多么的劳累。打猎就意味着大量长时间的奔走,精神高度集中的潜伏,以及与猎物搏斗的凶险,还有高强度体力的消费。
史前的男人与现代的男性不同,现代社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分工,同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福利,更有着劳动保护法所保护的必要休息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八小时的劳动都让人吃不消,何况这些从天亮就要出发,天黑才回来的战士?他们甚至中午连午饭都没得吃。且不要说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把打猎的活动中断下来生火做饭本身就不再实,这同时也是他们直接跳过午饭的真正原因之一。
因为科技与知识都不够发达,他们就必须以体力劳动为生。像打猎这样的体力劳动不仅是高强度的劳累,更是充满了各个不确定的变数和危险。它就不光是会让人疲乏无比的体会活动,且还是一场生与死搏斗,说食物是拿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这个说法并不夸张。劳力且劳心之下,真的会把人折腾得很厉害。
眼前的两只又正好分别是两个部族的族长,在这个史前时代首领不是安逸腐败的代名词,它是真真正正以身作则,为别人做出榜样的标竿!被推举出来成为族长,在这个时代来说负责要远大于族长这个词带来的荣耀。族长并不是那么好当,要想被人尊重与爱戴,不但要有强大的负责心,你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纳鲁和泰格,无疑是两族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活动,他们都必须比别人更努力,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劳,因此也会更加的劳累。
孙志新其实非常想把这两只撵回自己的帐蓬,但看到他们的模样,想起他们的努力与付出,心里就是硬不起心肠。
“纳鲁,回去睡。”孙志新伸手去推纳鲁。
纳鲁仍是闭着眼,嘴里因倦意含糊不清的道:“不想动,呆会儿。”
又去推泰格:“泰格。”
泰格全身放松的瘫在地上:“别赶我,我喜欢呆在这里。”
“为什么?”
泰格看上去也快睡着了,嘴里嘟咙着:“感觉很舒服,你这里……有家的味道。”
纳鲁唔唔了两声像是赞同泰格的话,随即很快的开始小声打鼾。
便是这一句有家的味道让孙志新心底软成一片,嘴里低声叹了口气,再也动不起撵人的念头。
得,这二位爷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走了,还能当真撵了不成?就这副劳累的模样,看着就心疼,不爱走就留下呗。
回头看看里间的熊皮,先将双手从纳鲁掖下穿过去,半拖半抱的将他弄到熊皮上躺着。再回头过来将泰格依法炮制也拖到熊皮上放好。两个家伙已经完全睡死过去,死猪一样任由孙志新摆弄,孙志新帐蓬里的气息让这两只完全没有警戒心,全都四肢软搭搭的在拖动的过程中垂在地上,拖动起来就像拖尸一样。
睡死过去的男人很沉啊,每一只差不多都有一百七八十斤,真是上等的猪肉……幸好孙志新并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不然还真摆弄不动这两只。
不过他们也确实太沉了些,就算这样把两个家伙弄到熊皮上睡着以后仍是累得孙志新一身的汗。
把两个家伙哥俩好一般的并排摆在一起,孙志新低头一瞧,乐了。
有句很有趣的话形容男人睡觉的姿态,是这样说的:侧龙卧虎仰躺尸。用来比照这二位的话,纳鲁是仰躺尸,泰格则是侧龙。
纳鲁睡觉很老实,平躺着,手规规矩矩的摆放在胸前双掌合叠,动作就像金字塔中棺材里刨出来的木乃伊,区别仅在于全身上下没缠绷带而已。泰格则一点都不老实,先是四仰八叉的占去了很多空间,然后又侧躺着,很不安份的拿屁股去拱纳鲁。他就算是睡着也有着强烈的地盘意识,想要把纳鲁拱出熊皮外去。不过纳鲁明显要高人一等,任他拱,就是夷然不动如山,很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明月照山岗的味道。眼下这两个家伙就以这样奇怪的动作摆放在熊皮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看上去挺和谐。
嗯,也是,这两个一睁开眼就会斗个不停,唯有睡着了才显得安份。
孙志新乐了半天,看着两个家伙安静而恬然的睡在自己的帐蓬里,不知道的怎么的心里便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垂头瞧着这两人,因为孙志新的晚归打破了以往的生活节奏,纳鲁没有像以前那样先到河边去洗澡,和泰格一样的蓬头垢面,满身的尘土和汗沾在一起,全身上下黑一道灰一道的。两人皮肤上皆是在丛林里迅速奔跑后被刮擦出来的细小伤痕,有些已经因为过强的体质而愈合结疤,有些却被汗水浸染而微微红肿着。特别是两人的双腿,细小的伤痕非常之多,膝盖以下就跟送进洗衣机里搅过似的。
两个家伙,为了入冬前的准备,真提拼了老命的在打猎,难怪会这样的累。
看着这两货小腿上的伤痕,孙志新无法不心疼。转眼看看陶锅,提前它出了帐蓬。
拿着陶锅在河边打水时遇到了布库,孙志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明天我还要请你帮我去挖粘土,早点睡吧。”
“不急,我还要……”布库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陶锅,喜道:“吉玛,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用热水呢?烧好的水给我用一点,我拿来给哥哥擦身体。帕帕就交给你了。对了,别擦泰格,让他赶快滚蛋!”
这娃怎么这么招人疼?很会爱惜自己的哥哥。孙志新弯起眼乐,道:“好,回头把泰格赶走。你等我会儿,烧好了水叫你。”
打水回去烧好,又叫布库来取水他需要的,回头打算给两人擦一遍的时候发现那两只完全睡死,鼾声如牛般吹泡泡吹得此起彼伏。
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我姨家吃饭,我姨说起当年和我姨父谈恋爱的故事,我听了差点没疯……
她说,在当年,那会儿男女交往都很老实,出去一起耍的时候钱都是各花各的。有一天她和我姨父去逛街,当时已经逛到了下午两点。而我姨父据说当年是一个特抠门的货,都下午两点了还不肯买吃的给我姨吃。我姨又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我姨就借口尿遁,自己偷偷跑去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吃了一碗8分钱一碗的小面,然后抹干净嘴上的油消灭证据,一脸平静的回来若无其事的继续陪我的姨父逛……她说,她当时想的就是:反正我已经吃饱不饿了,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打算怎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