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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王不见王(26)

作者:樊洛 时间:2017-08-24 19:20:34 标签:悬疑推理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被他问到,长生挠挠头,表情看上去有些迷惑。

  “以前……有听人说过,意思好像是好朋友……不,是比好朋友还要好的朋友。”

  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了,说起来他也该感到庆幸,他只是退回到九十年前,而不是九百年前,至少这个时代里的许多文化跟现代都是互通的……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他跟沈玉书才不是朋友,严格地说,是仇人才对,要知道要不是被沈玉书的曾孙追截,他也不会高空坠楼,不会来到这个动乱的年代里……

  啊……

  在怨怼的时候,苏唯突然后知后觉地想通了一件事,他一个激灵跳了起来。

  ——糟糕,我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要在钱赫冲他开枪的时候把他拉开!?

  他这个天下第一号大蠢蛋,他根本不需要想什么回去的办法,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干掉沈玉书啊!

  沈玉书死了,自然就不会结婚;他不会结婚,自然就不可能有儿子孙子曾孙,也不会有沈傲;没有沈傲,那晚就没人追击他,导致他坠楼,而他也不会落到九十年前的上海。

  所以,这就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理论,而且本来有个最好的机会摆在他面前,他却放弃了。

  想通了这个道理后,苏唯的肠子都快悔青了,可是失去的机会不会再重来,他只能另想办法。

  想办法干掉沈玉书?不,这有违他做事的准则;

  在沈玉书遇到危险时见死不救?嗯,这也很微妙,且不说今后沈玉书会不会再遇到危险,以自己的个性,看到有人遭遇危险,能不能做到见死不救还是个未知数;

  啊,还有一种可能性——阻止他结婚,不管他今后喜欢的人是谁,总之想办法阻挠就行了,只是……

  让人家断子绝孙这招似乎也挺阴损的……

  苏唯站在屋顶上,抱着头想来想去,都就是想不到好的办法,长生在旁边看着他一会儿低头嗟叹,一会儿脸露懊恼,他越看越奇怪,问:“苏酱,你是被鬼附身了吗?”

  “No,我正在思索我的人生大事。”

  “先吃东西吧,吃饱了才有精力想事情。”

  苏唯回过神,看向长生,又看看他身旁的花生,花生还在努力咬瓜子,夜空下不时传来磕巴磕巴的声音。

  画面太滑稽,苏唯噗嗤笑了,突然觉得为未知的事情而烦恼的自己太可笑。

  总会有解决办法的。

  眼前划过沈傲身穿制服的模样,接着是沈玉书穿着笔挺西装的模样,苏唯想,天无绝人之路,他现在最先要做的是接近沈玉书,要知道了解的事情越多,成功的机率也就越大啊。

  

  几乎同一时间,沈玉书站在阳台上,借着月光,他凝视着手里的一串钥匙。

  这是贝勒路那栋老房子的钥匙,是刚才洛正亲手交给他的。

  天无绝人之路,他想,凡事总要踏出第一步,才会有转机,他不能因为一些忌讳就举足不前,所以当年父亲遗言的秘密就由他亲自来解开吧。

  要知道了解的事情越多,成功的机率也就越大。

  

  本集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故事完结了,这是两人联手的第一案,接下来就是侦探社新开张了,请期待他们今后即将面对的疑案~

 

☆、第一章

 

  傍晚,醒舞台剧院门前人潮拥挤,据说这次是著名的徽班来上海演出,挑大梁的还是新近窜红的青衣筱灵玉,喜欢京剧的戏迷们都跑来捧场。

  洛逍遥今晚也来凑热闹了,不过他并不是喜欢听戏,而是被上司揪来当跑腿的。

  这位土生土长的华人总探长叫方醒笙,四十偏后的年纪,是个老戏迷,总算他没有太小气,给了洛逍遥两张赠票,让他带情人一起来看戏。

  洛逍遥哪有情人啊?他整天最迷的是玩枪,还有就是跟朋友去茶馆喝茶听说书,所以最后他就把票给了长生。

  他打的算盘是多带长生出来走动走动,利于孩子的记忆回归,再顺便拜托上司帮帮忙,看能不能找到寻亲的线索。

  可惜来了之后,方醒笙就忙着跟公董局注1的一些要员打招呼,又跟邻座的洋女人打得火热,最后才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他们的座位在二楼前排,长生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坐在座位上,兴奋地东张西望,藏在他衣服里的小松鼠也被噪声惊动了,跟他做着同样的动作。

  听了洛逍遥的解释,又看了长生的反应后,方醒笙冲洛逍遥打了个手势,让他靠近自己,小声说:“这孩子很机灵,又白嫩嫩的,不过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我猜他大概是小城镇上有钱人家的少爷,回头我帮你问问广州那边的同行,要是有消息,会跟你说的。”

  “谢谢总探长!”

  “感谢要用行动来表示,你没看到我们的零食都没了吗?”

  方醒笙敲敲眼前的桌子,桌上摆放的瓜子干果都见底了,他奇怪地说:“真见鬼,刚才还挺多的,怎么一眨眼就没了?”

  洛逍遥偷眼瞅瞅长生。

  长生急忙把脸腮塞得滚圆滚圆的小松鼠压回到口袋里,洛逍遥也及时挡住了方醒笙的视线,手往旁边一指。

  “总探长,你看那边有美女。”

  方醒笙看过去,马上压低声音,说:“别乱指,那是姜大帅的老婆,要是被他听到,你就死翘翘了。”

  “什么姜大帅?”

  “听说是浙江的一个土匪军阀,最近陪老婆来上海玩,你看他身边那些都是当兵的,你少惹。”

  听了方醒笙的解释,洛逍遥才留意到美女身旁坐的那个所谓的姜大帅。

  姜大帅穿着便衣,五十上下,剃着光头,还大腹便便,要不是眼神锋利,很难把他跟军阀联系到一起。

  他老婆才三十出头,穿旗袍,烫着卷发,用珠花将两侧的头发扎起来,她长得很漂亮,跟姜大帅坐在一起,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发觉洛逍遥的注视,姜大帅眼睛一瞪,恶狠狠地朝这边看过来,洛逍遥慌忙移开眼神,小声说:“太可惜了。”

  方醒笙用手肘撞了他一下。

  “少管闲事,戏快开场了,你赶紧去准备零食,瓜子我要五香味跟辣味的,西瓜子要原味的,啊对了,还有茶水,要菊花茶,再买三瓶汽水。”

  要求还真多。

  “是是是,我这就去。”

  洛逍遥应下来,起身要离开,衣摆被长生拦住,说:“我去吧,我腿短跑得快。”

  “你对这里的路不熟,乖乖待着就好,我去去就回,喔对了,管好你的花生酱。”

  洛逍遥交代完毕,匆匆跑出去,这时两旁的墙上已经打出了即将开始的字幕,灯光也逐渐暗下来,他只好加快脚步,免得过会儿一片漆黑,不好找座位。

  路上洛逍遥遇到了茶水跑堂,他报了座位号,让跑堂去倒茶,又出了戏院买零食,偏巧零食摊上的原味西瓜子卖完了,他只好去附近的摊子找。

  汽水跟不同味道的瓜子都分别买好了,洛逍遥抱着一大堆东西往回走,刚过拐角,后面忽然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一个人冲过来撞到他身上,把他拿的东西都打翻了。

  “喂,你怎么搞的……”

  没等洛逍遥说完,又有几个穿对襟短衣的人擦着他身边跑了过去,看他们的打扮,不知是哪个有钱人家的保镖护院。

  洛逍遥只好自认倒楣,蹲下来捡散落的东西,谁知他刚把一包瓜子捡起来,就被人从旁边踹了一脚,纸包飞到了空中,瓜子落了一地,这次是没得捡了。

  踢飞东西的人的打扮跟先前几个相同,他把东西踢散了,连个道歉都没有,追着同伴匆匆往前跑,一只手还搭在腰部。

  夏季衣薄,可以隐约看到那人腰侧凸起的枪支,从他们的举动中,洛逍遥觉察到不对劲,他放弃捡东西,追了上去。

  那伙人的步伐非常快,沿路冲进了胡同里,洛逍遥看到堆放着道边的杂物被他们一阵乱踢,他冲过去,喝道:“站住!”

  冷不丁听到呵斥声,那些人一齐转过头来,其中有人已把手按在了腰间,领头的走到洛逍遥面前,推了他一把。

  “小子,少管闲事!”

  他长得膀大腰圆,一看就是个练家子的,头上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再加上天太黑,洛逍遥看不清他的长相,不过这种打手他见多了,根本不怕,喝道:“老子管的就是闲事!”

  他将探员证亮出来,在那人面前晃了晃。

  “看清楚这是什么?”

  看到他的证件,那些人的脸色变了,态度前倨后恭,领头的冲他直点头哈腰。

  “原来是长官,不好意思,冒犯了冒犯了。”

  洛逍遥在租界里混,整天跟这种人打交道,早习惯了他们的做派,见他们老实了,他收起探员证,问:“老子现在是不是可以管了?”

  “是是是。”

  “大晚上的你们在干什么?横冲直撞的,撞伤了人怎么办?”

  “我们家进了小偷,老爷让追,兄弟们也是混口饭吃的,只好牟足了劲来追。”

  “哪位老爷?”

  “就黄老爷,住四马路西口那边的。”

  领头的往西指了指。

  洛逍遥对这里不太熟,突然之间想不起黄老爷是谁,不过这条路由西向东沿街都是各类的商铺银行,住了不少有钱人,大概又是某位商行的大老爷。

  四马路是公共租界地区,不在洛逍遥的管辖范围内,对方的态度软了,他也见好就收,问:“那贼捉到了吗?”

  “没有,他溜太快了,一眨眼就没影了。”

  “被偷了什么?要不要跟我去巡捕房报案……”

  “不用了不用了,东西没丢,就是这种小偷小摸的贼太讨厌了,所以老爷让我们抓到后,好好教训他一顿。”

  “你们追贼归追贼,不能妨碍到别人,你看,刚才大家都被你们吓到了,我的瓜子汽水也被打翻了,还得重买。”

  “对不起,我们下次一定注意,这是赔您的,请莫见怪请莫见怪。”

  领头的掏出两张钞票递给洛逍遥,洛逍遥推开了,领头的硬是塞给了他。

  “一点茶钱,小的能孝敬的就这么多,您别介意。”

  他说完,冲同伴们挥挥手,几个人匆匆离开了,不给洛逍遥拒绝的机会。

  洛逍遥也没再坚持,租界里规矩太多,只是点小钱,双方互给方便而已,他要是一再坚持,反而树敌,看看塞在手里的纸币,随手揣进了口袋。

  那帮人走了,贼没抓到,胡同里却被他们折腾得乱七八糟,洛逍遥不由得皱起眉,探头往前面看看。

  小巷里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也听不到动静。

  说不定贼早就跑掉了,要知道做贼这一行的,最重要的就是脚力。

  洛逍遥顺着黑洞洞的巷子走进去,虽然他对是否能捉到贼不抱期待,不过既然收了人家的钱,总要走走形式的。

  眼前翻倒了一个竹筐,洛逍遥扶起来放好,又往前走了一段路,正要返回去,眼神掠过墙角堆放的杂物上。

  杂物上盖着的粗布被掀开了,大概是刚才那帮人在翻找时弄的,洛逍遥走过去,将布重新盖上,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堆的一捆竹竿上,他伸手去扶竹竿,却刚好跟竹竿后的一双眼睛对个正着。

  “啊!”

  饶是洛逍遥胆大,在猝不及防之下看到一对眼珠,还是吓得叫出了声,身子向后一晃,却没有摔倒,因为有只手从竹竿里迅速探出来,将他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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