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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版穿越种田日记(110)

作者:曲终欢 时间:2022-08-11 03:56:03 标签: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励志人生

  娇娇长得很结实,整日里除了吃就是睡,偶尔还会瞪着大眼睛茫然地看这看那,逗她也会有反应,除了饿了尿了都不哭的,和福儿那时候完全不同。

  福儿现在在努力练习爬,他已经能四脚撑起身子,但是还不会移动,他喜欢看娇娇,大概觉得这个小奶娃是个什么稀奇的玩具,喜欢拍拍娇娇,喊她“大大”。

  福儿学说话呢,叫谁都是大大,李婶儿说这是爹爹的意思,可是如今他叫娇娇是大大是什么意思啊!

  今天外面落了第一场雪,家里温暖如春,陈湘喂完奶有些累,睡着了,小娇娇就睡在他身边,我带着福儿在窗边看雪,旁边是温暖的炭火盆,福儿身上穿了超厚的棉袄,他体弱,怕凉,但是却很喜欢下雪,伸着小手想去摸雪花。

  我的内心懒洋洋的,対目前的生活感觉到无比满足,有房有车有官职,有夫郎,儿女双全,还有三份不错的产业,甚至有了家人。

  这一生,便这样平静又幸福的过下去就好,今年第一场雪不算小,来年应该是个丰年。

  这可真是太好啦!

 

第110章 番外 凤来

  凤来原本不叫凤来,他从小长在乐馆,不知父母是何人,也不知来自何处,打从有记忆起,整日里就是没日没夜的练琴,师父给他取名做来兮。

  乐馆正是最兴盛热闹的时候,馆里四大乐师每日都是贵宾满座,几乎日夜不歇,稍微有了空时,他们也在练习,因为一不留神就容易被后起之秀抢了位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来兮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他白嫩的小手上磨出一层一层的水泡,又成了一层一层的茧,在终日的苦修中,加上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十五岁那年,师父再也教不动他,没有他不会的曲子,也没有旁人能挑出来的瑕疵。

  他生的极为漂亮,乐馆从一开始就打算把他作为头牌来养。

  于是十五岁的某个春夜,来兮第一次登台,漂亮的少年,瘦白的指尖,还有一张古琴,撩人心弦的曲子伴着月色流淌到每一位宾客心间,那一夜的人,皆是终生也无法忘记那夜的烛火,少年,和美。

  乐馆是个清馆,但却也只是个小馆子而已。

  二楼最大最好那间房间里的客人,不是一个小馆子能惹得起的,于是那位客人抛下重金要买来兮初夜时,乐馆馆主没有半分迟疑和抗拒。

  且不说那些钱乐馆几年也挣不出来,就是淮南王可怕的凶名,也让乐馆馆主害怕自己这个小馆子被他一根手指摁塌了房。

  来兮哭了一夜,他才十五岁,虽是已经到了嫁人的年龄,但还是稚嫩的很,他很怕,很怕。

  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经历过事儿的小来兮无路可走,只能想到跳湖。

  可是他还那么小,只登了一次台,他不想死啊,而且他若是死了,馆主拿什么和那个坏人交代呢!

  他抱着琴望着绿汪汪的湖水发愁,直到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坐到他身边,懒洋洋地让他弹了一曲,又承诺他不会有事。

  来兮本不想死,又被他这样一说,自然升起生的希望,抱着琴忐忑不安的回去了。

  当晚,馆主告诉来兮,那位淮南王不来了,馆主好奇地问来兮发生了什么,来兮便把白天的事情说了一遍,馆主脸色大变,年幼的来兮不知道轻重,混了多年江湖的馆主登时就猜到了年轻男人的身份。

  因此,又隔了一夜那青年上门时,整个馆里只有来兮一人弹琴,只有青年一人听。

  再后来,日日夜夜,那青年都来。

  再再后来,青年干脆出了大价钱把来兮带了出来,留在自己的住处。

  来兮很崇拜这个能打败大坏蛋淮南王的青年,也很仰慕他,他愈发的乖巧温柔,不是讨好客人的那种,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青年也很喜欢他,卧房从来不留人过夜的青年,日日夜夜都将来兮搂在怀中,几乎醉死温柔乡,再也无法忍受怀里无人的寂寞清冷。

  与床笫之间他总是很温柔,宝贝着来兮,生怕弄坏了他,就这样夜夜云雨,两人快活地都要忘乎所以时,青年收到了一封信,一封需要他跪着接的信。

  来兮躲在屋子里,从帘子缝中远远地偷看,他不太明白为什么青年要跪在地上,为什么那个身穿华服面白无须的人居高临下地念完一张黄色帛书上的字,又立刻变了脸,恭敬地将青年扶起来,对他点头哈腰。

  他没听见那人念了什么,但是他直觉有点不好,青年收起了那张黄色的帛书,挥退了所有人,将手指深深插入头发中,好似很痛苦的样子,来兮看他坐立难安,悄悄走了出来,乖巧地问青年发生了什么。

  他只穿了一件乳白色的丝衣,那是青年的衣服,他穿着明显偏大,松松垮垮,露出雪白漂亮的脖颈。

  青年看着他,眼中尽是痛苦和挣扎,他一言不发,抱起来兮扔上床,前所未有的粗鲁。

  来兮有些疼,眼泪汪汪趴在青年怀里,青年发泄之后搂着来兮细腻的腰,瞪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没来由的说了一句:“小东西,我不会让你死的。”

  来兮心头一跳,惶恐不安。

  然后他听青年说了很多话,陷入更大的震惊和惶恐之中。

  “我的身边容不得你这样的人”,青年吻着来兮的额头,又吻了他的眼睛他的唇:“你难道就不好奇我明明在你身上已经花了足够赎你十次的钱,却为什么不干脆为你赎身吗?”

  “这就是原因。”

  “不是因为你出身乐馆。”

  “而是我不能有情。”

  他怜惜地抚摸着来兮光洁的身体,呢喃一般轻声说:“你会成为很多人的眼中钉,他们会给你安上很多祸国殃民的罪名,直到你被逼死。”

  来兮吓得落泪,他又没有犯法,只是谈了个恋爱,怎么就要让他去死呢,这个问题,在很多年后来兮才弄明白。

  青年走之前不舍地说:“来兮来兮,你要怎么样才能来到我身边。”

  “你……琴声如天籁,说是有百鸟朝凤之神韵也不足为过,不如就改名叫凤来吧。”

  “凤来?可是……”

  “无碍,我说你叫得,你就叫得,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青年离开了,几个月之后,来兮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凤来先生,万事已安,勿念。”随着信来的,还有厚厚一大摞银票。

  足够他锦衣玉食几辈子那么多。

  从此,来兮不在了,奉州城只有曲动天下的凤来先生。

  凤来也奇怪过为什么没人会认出他来,一开始他以为自己不过登台一夜,不被人所知,后来他才知道并不是这样。

  那个人做事总是滴水不漏,说了不会让他出事,就会把一切都处理好。

  那夜的恩客,凤来印象模糊的那些脸,再也没有出现过。

  小乐馆没了,新的大馆子天籁坊拔地而起,没用几年就成了奉州城最大最好的乐坊,乐坊的人歌舞曲艺俱佳,只可惜都是清倌,卖艺不卖身,当然也有那些个不信邪的客人,想要借着酒劲胡来,无不被一一扔了出去,多少年来,想闹事的竟是一个都没闹成。

  天籁坊主凤来长年在幕后,极少出来弹琴,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奉州城谜一样的神话,所有听过他琴声的人都被他倾倒,不知不觉十几年过去,凤来已经三十一岁,却依然揽尽风华,追求者无数。

  只是他无心红尘,久而久之,便传出了他清高的名声。

  他哪里是清高啊,不过是心死了而已,他把十几年前那段光阴埋在心底深处,就连自己从小养大的孤女蓉娘也从未提起。

  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提起这段往事,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伤痛,却没想到在那个细雨连绵的日子里,对着一个不过偶遇几次的书店掌柜说起了此事。

  那个掌柜叫张成,是外地来奉州安家的,长得算得上舒服,但也不算多么出众,凤来见过他几次,也参加过他的活动,觉得此人甚是新鲜有趣,他佩服他的乐观,羡慕他偶尔的孩子气,却也仅此而已了。

  没想到在被淮南王追捕的日子里,竟然是他把自己藏了起来,机智的夺过一次次的搜查,保全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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